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时,几个师弟也追了上来,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
王卫江定睛一看,面前之人竟是那日聚义会上,一剑挑断对手筋脉的入会人,不禁吓得一个踉跄,酒瞬间便醒了一半。
他深知自己绝不是江朝欢对手,连忙告饶。
那几个师弟也见势不对,拔腿就跑。
然而,寒光一闪,几人心口中剑,齐齐扑倒在地。
趁江朝欢解决他们,王卫江不管不顾地迈开腿朝巷子里奔逃,却被遽然横在颈前的三尺青锋拦住去路。
“江少侠饶命啊,我…我愿意自废武功,从此退出江湖。”
早就见识到他出手狠辣,又见他不由分说杀了几个师弟,王卫江吓得浑身战栗,就差跪下求饶。
“你怎么上来就杀人啊,他们虽然绑架了我,但罪不至死,你还是饶了他吧。”
刚刚反应过来的嵇无风看着满地尸体,又惊又怕。
被江朝欢森冷的目光一刺,他不敢再多话。
又扭头一看,只见嵇盈风也赶了上来,将他扶起。
没有理会嵇无风,江朝欢手中长剑微微向前一探,便刺破了王卫江颈上皮肤。
“啊”
,王卫江大骇之下终于想起了他保命的筹码,“我…我知道一个秘密,你只要答应饶我一命,我就告诉你…”
江朝欢满意地收起剑,踱步到他身前,示意他说下去。
“十九年前,潜龙堡刚刚建立,我入堡成为大弟子,随着师父去聚义庄拜见慕容义。
那时聚义庄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庄中也没有拥月湖。”
王卫江竟然开始回忆十几年前的往事,嵇无风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晚慕容义在大厅设宴,我们都喝得东倒西歪。
我中途去解手,没想到迷了路,绕进了一片竹林。
我心想要不就在这里解决了吧,却听前面隐隐约约传来两个人的说话声。
我留神细听,竟是我师父和慕容义的声音。”
“他们在说什么?”
嵇无风也开始感兴趣,忙催他说下去。
“我躲在一棵竹子后,朝那边观察,果然看见了师父和慕容义。
当时慕容义正递给师父什么东西。
然后我听到师父问他:“大哥,门主会不会发现我们已经知道了…”
慕容义打断了他:“如果门主发现了,你以为我们还能活着回来吗?别总自己吓自己。””
江朝欢眼眸一闪,颇为震惊:“你是说你师父也是顾门的人?”
“唉,我当时听到这句话,还不明白这个门主是谁。
江湖中那么多帮派都有门主,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们说的会是顾门门主顾云天啊。”
王卫江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不过我当时想到师父前不久出了一趟远门,大概有半个月,一个弟子都不带,连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就想着,会不会是师父和慕容义去了哪个门派,发现了哪个门主的什么秘密。”
“没等我细想,师父又问:“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门主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慕容义回答:“门主是成大事的人,我们没有这样的魄力,所以只能俯首听令于人。
不过…现在我们知道了这件事…””
“到底是什么事?”
嵇无风连忙问道,却见江朝欢冷冷一瞥,他忙闭上了嘴。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