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七章不到一天时间的超人()
下午三点,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长年带队的慰问组前来慰问。
慰问中,张长年紧紧抓着何林华沾满油腻的手,满含感情地说道:“小何同志是个好同志啊!
以后生活、工作中有什么困难,可以和县委、政府反映,对小何这样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党和政府一定会帮他解决任何工作、生活上的忧虑的!”
跟在张长年身边的新闻中心主任秦江河当即表示,给何林华放长假,什么时候养好伤,什么时候再开始工作!
握手结束后,张长年立刻拿出纸巾,将手擦干净,心里面非常疑惑:“这小子手里面怎么全是油?”
当张长年慰问结束,将来离开,何林华起身想要相送的时候,他总算明白那油腻从哪儿来的了——在被子的一角,张长年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个大大的塑料袋子,里面还放着两个烤着金黄的鸡排……
下午五点,在何林华的百般要求、甚至还双手举起了病床表示自己完全康复之后,医院总算同意了何林华的出院要求。
在何林华离开医院的时候,何林华的主治医生满含眼泪地看着何林华离开——多么经典的一个迅速康复案例啊,就这么让他活生生的走出医院了……
离开医院之后,何林华并没有回到自己的出租房,而是被陶天明带到了陶家。
理由自然是何林华刚刚康复,需要照顾。
当晚,吃过晚饭之后,何林华首先进了陶天明的宜搜小说页游戏虽然成功登陆了,但是画面却是一片空白。
随后,何林华又登录了他的一个小号,小号则顺利登录,根本没有任何问题。
经过这个试验之后,何林华心中也长舒了一口气——至少,现在可以肯定,那个炼魂神殿确实是源自《自由修仙》中炼鬼神殿,那个在脑海中一直出现的声音并没有欺骗他。
从书房出来之后,何林华便一头钻进了客房里,研究起灵力的妙用。
何林华再次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右手食指。
虽然下午已经对右手食指进行了一下初步试验,但是却远远没有达到何林华自己想要的效果。
这次,何林华从衣服口袋中拿出了一把小刀,然后尝试着在右手食指指尖部分划了一下。
“不疼?”
小刀划过,何林华却根本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觉得有一种麻痒感。
看到食指没事,何林华不由得想要试验一下食指能够承受的极限。
于是,何林华再次用小刀划过食指,只不过,这次他的力气稍微大了一些。
“不疼?”
“不疼……”
“不疼……”
……
在何林华经过十多次的探索之后,何林华的食指终于在他的全力一切下划破了皮——不过,这个伤口实在是太小了,根本没有等何林华反应过来,被划破的表皮已经自动愈合了。
在灵力加持下,何林华伤口的愈合速度比普通人高了上万倍以上!
“你妹啊!
这也太强大了吧?”
在探索出自己现在的食指强度后,何林华兽血沸腾——这还仅仅只是用了一点灵力滋养了一个手指尖,如果要是全身上下都让灵力滋养一下,那就算是遇到枪林弹雨也不用怕啊!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的灵力,他完全可以把自己武装成一个铁人!
想着美好的未来,何林华兴奋异常。
“继续!
要继续强化身体!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