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如今,牵扯到此事件的有三方:王辰和灵德这一方与驭鬼门有仇怨的,驭鬼门一方以及警方。
驭鬼门那边的两个是不急不慌,首先他们不知道王辰和灵德的存在,以为即将到来的只有警方,以他们的实力,不管来多少警力,只要没有修真者,那就完全没有威胁。
灵德和王辰着急但并不慌,首先对方是不是驭鬼门的人还需要待定,是也好,不是也好,现在意义已经不大,反正对方也不是善类,等晚上去了如果能灭了对方就灭了对方。
剩下的警方这边就不好说了,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敌人。
现在的情况用比喻的话来说的话,那就是驭鬼门一方是火,警方是飞蛾,王辰和灵德相当于是水。
飞蛾扑火,水去灭火!
至于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句话用在这里不太合适,很明显,驭鬼门并不是蝉,他们是蝎子,类比于螳螂的警方可对付不了成年的蝎子。
说实话,现在的局势有点乱,驭鬼门不知道王辰和真人的存在,警方只把对方当成了以杀人并炮制死者尸体为乐趣的变态狂,灵德和王辰不知道这事警察也介入了。
事情变得很有趣,不是吗?
现在给大家介绍一个新人物。
刘燕蕾,二十五岁,未婚且单身,驻山阳区派出所刑警中队队长。
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刑警队的队长,可谓是前途无量,然而刘燕蕾对这些并没太大兴趣。
她从小就有一个梦想:穷尽自己努力,让罪有应得之人得到法律的惩罚。
刘燕蕾的父亲也是一名警察,她从小就崇拜自己的父亲,觉得父亲是一个大英雄。
虽然父亲经常不在家,不陪自己玩,哪怕会有一两天在家,也会突然接到任务而离开,但母亲经常告诉自己,父亲不陪自己,是因为有很多人需要父亲,需要和父亲一样职业的人。
因为母亲的谆谆教导,刘燕蕾从小就没埋怨过父亲,也不会在父亲在家时对他发脾气,相反,她会很珍惜父亲在家的日子。
直到十五岁那年,噩耗传来:父亲因公殉职!
刘燕蕾此刻才知晓父亲具体是做什么的,他是一名缉毒队队员。
父亲遗体下葬那天,听着领导在父亲墓碑前宣扬着他的丰功伟绩,刘燕蕾擦干净悲伤的泪水,暗暗发誓,一定要做像父亲一样的人!
此后,刘燕蕾努力学习,如愿考上了警校,又以名列前茅的成绩从警校毕业。
开始工时,刘燕蕾想去缉毒队,但被父亲生前的老领导严厉制止。
她母亲还在世,缉毒队又极其危险,为了母亲着想,刘燕蕾放弃了去缉毒队的想法,被分配到了刑警队。
或许是父亲的在天之灵,加上刘燕蕾自身的努力,在短短两年里,刘燕蕾就破重大案件三次,荣获三等战功两次,职位也荣升到了队长。
对一个年轻姑娘当自己的领导,那支刑警队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有异议。
原因也很简单,刘燕蕾的努力,他们有目共睹,也因为刘燕蕾的父亲让他们钦佩,更因为刘燕蕾是个美女。
没有哪个男的愿意和美女过不去。
周一上午,刘燕蕾看着桌上的案件文综,略感头疼。
只见文件上写着:四个月前,xx地区发现一具男尸,受害者脸色铁青,毫无血色。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