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齐深吸几口气,忽然感觉胸腔有些沉闷,这里距离地球上的21世纪已经过去九万年,毫无疑问,他的父母、亲人等,早已化作一抔黄土。
叶齐伤感,他终究不是那些yy网文里的主人公,无法做到完全与原来的生活抛离,哪怕穿越到了这个修仙世界,他也始终放不下地球上的亲人,夜深人静时,常常会望着星空,想念地球的点点滴滴。
如今,他突然得知至亲好友等早已不在,这让他心惊,甚至感觉有些虚幻,没有实感。
他定了定神,而今可以确定,地球真实存在,远在遥远的天外,应该在无尽星空之中。
他想起了天使奏曾对他说过的话,浩瀚宇宙中,存在无数种文明,这么看来,地球和他现在所处的修真世界,都算其中之一。
“等日后足够强大,再回去看看。”
叶齐下定决心,他现在还很弱小,过多去思索这背后的联系,没有什么好处。
赌坊中,对局还在继续,一件又一件古中国的文物被摆上来,胖子的脸色愈发难看,自从那件云泥陶罐被搬上展台,他就接连受挫,原先赢得钱都快要输光了。
众人也不是傻子,看到胖子一下子输的那么惨,立刻猜到胖子并不是要坑他们,而是真的不知道这些古物的具体年份,说不出所以然来。
此刻,展台上挂着一副将军甲,黑不溜秋,散发着凛然的杀机。
胖子额头上浮现出细密的汗珠,看着将军甲却是一头雾水,很明显,这又是一件他不认识的东西。
伸出的手犹犹豫豫,刚打算再胡乱蒙一个时间,结果却被人拦住,回头一看,叶齐正面带微笑,站在他身边。
“让我来吧。”
叶齐面带笑容,这些古中国东西可以唬住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但却坑不了叶齐。
他不由分说地接过胖子手里的银票,瞅了瞅黑色的将军甲,心中早已了然。
“十万年”
叶齐轻声说道,将银票扔在赌桌上。
叶齐突然代替胖子上场,令众人都是一惊,再一听他的判断,顿时都要笑岔了气。
“哈哈,十万年,他还真敢说!”
“就是,以为什么样的古物都像那个古怪陶罐一样有十万年的历史吗?”
一群人冷笑,完全把叶齐当成了小白,觉得他什么都不懂,纯属瞎蒙。
叶齐也不解释,他始终面带笑容,坚信自己的选择不会有错。
这副将军甲,来自于战国时期,比秦朝云泥陶罐还要古老,既然云泥陶罐都有十万年的历史,拿着这副将军甲,肯定至少流传了十万年。
胖子也是疑虑重重,他活了小半辈子,见识的宝物数不胜数,可这些东西,连他都闻所未闻,更加不相信叶齐一个黄毛小子有能耐认出来。
他轻轻戳了戳叶齐,小声问道:“小子,你行不行啊?”
叶齐轻轻笑了笑,回道:“放心,输的也不是我的钱。”
胖子一愣,再一看叶齐押注用的钱全是从他手里拿走的,顿时捶胸顿足,尼玛那是我的钱啊!
“小子你悠着点,这可是道爷最后一点儿钱了。”
胖子提醒,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放心,输不了。”
叶齐老神在在,可谓胸有成竹。
很快,结果揭晓,庄家讪讪上前,宣布正确答案。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