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易文看着方生儒笨手笨脚地学着自己抱拳,也不禁扑哧笑出了声,笑道“方兄,抱拳可得记住是左手为掌,你那样反着来是给死人行礼的。”
方生儒尴尬地摸了摸头,这些江湖规矩他是从来没有接触过,家族之中虽然有教礼仪举止,但也仅限于文人之礼。
二人相视一眼,又是不禁对笑起来。
易文与方生儒结交,虽然多少带些利用的因素,但易文也是相当欣赏方生儒这般纯真之人。
方生儒初入江湖,也是颇为倾佩易文这般少年老成。
两人又有共同的敌人王德诚,之间的情谊更加深厚了。
“打扰两位公子哥了,这是您的菜品,请慢用。”
这时一个伙计小心翼翼地走进包厢,出声提醒二人。
他单手拖着一巨大的银质托盘,上面堆满了白瓷盘盛装的菜肴,散发着阵阵诱人的香气。
易文随便扫了一眼,那托盘上的菜品足足有八样之多,看来方生儒在待客上确实是毫不吝啬。
那伙计三下五除二地将菜品端上桌,随后便赶紧鞠了一躬离开了包厢。
酒楼里的哪个伙计都不想和这两个瘟神打交道了。
不过方生儒倒没在意伙计异样的表现,而是亲自为易文取了一只白玉小碗,热情地盛上一碗乳白的浓汤,招呼道“易兄,来尝尝这鱼汤,可称得上是当地一绝了。”
易文彬彬有礼地双手接过,舀了一小勺送进嘴里。
那鱼汤香气四溢,味道鲜美,却又没有半点鱼的腥味,确实算得上上品。
“如何?易兄?”
方生儒期待地看着易文。
易文缓缓呼出一口热气,故作吹捧说道“我此生还未喝过这般鲜美的鱼汤,方兄的品味果然高卓。
“
“哈哈哈,那是自然,来,再尝尝这道菜。
“
……
就在二人把酒言欢的同时,在兴德县中心,县衙驻地。
县令王忠泉面无情地端坐在书房之中,他面前的书案上摆放着每日各乡镇呈上的公文,堆起来足足有两寸厚。
王忠泉是去年刚刚调任过来担任兴德县县令的。
之前的县令吴全秀虽然在两年之前就已经被易文所设计伏杀,但官府因为迟迟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证明吴全秀已死,只得让县令的位子空置了一年有余。
刚刚接手县令的王忠泉足足花了一年才勉强在兴德县打下了自己的势力,让县内及各乡镇在大方向上能够和自己走到一起。
仅仅这样也着实花费了他一番心思,要知道权力的来源是下级而不是上级,兴德县内的豪族士绅可不会因为他身上的官服就对他言听计从,想要收服这些人,还是得靠利益的让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