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9章 逃往漓城(第1页)

太阳从东边升起,火红的朝霞预示着新的一天已经到来。

树林中,一只兔子正吃着含露水的青草,一只离弦之箭毫不留情地将其钉在了地上。

一道身着兽皮的青年从树上跳下,将兔子捡起。

“今天的午饭算是有着落了。”

说罢边开始原地处理兔子来

这个人就是我,魏申末,距离离开宗门已经过去了半月有余,山林比我预想的还要大。

其中的危机也比我想的严重,中途几次差点被毒蛇咬中,还好身上带了驱蛇虫的香包才幸免于难。

按照我记忆中的古国地图,今日就应该能到达漓城了。

多打点猎物进城换钱吧。

于是在我的努力下,终于是打了三只野兔,六只飞鸟以及一头大野猪。

在处理完后我便朝着森林更南方走去。

又走了半天后便是能隐约看见远处有座城池的轮廓了。

我穿过树林走在泥巴路上,发现我的位置正处漓城西门,此时城门紧闭,城口处还有着不少尸体。

这让我想进城的心一下子就悬了起来。

看来就算是这么南方的漓城,也没能逃过一劫啊。

但漓城也算是水之乡,对于粮食的需求应该比中原地区小很多吧,毕竟有渔业,怎么也到不了像是燕城的那种情况吧。

虽然看起来这漓城也不算安全,但我也没别的选择了,要是继续南下,离下一座城估计又得熬上半月不止,天天吃这些没加工的肉食也有点腻了。

下定决心后,我便朝着漓城西门走去,就当我距离城门五百里左右,城门上突然传来喊声

“喂!

那边那个农夫,哪里来的!”

我抬头看去,城墙上一个身穿铁甲的守卫对着我喊道

“我是燕城逃难来的!”

听到我的话,城门上的守将似乎并未怀疑

“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我晃了晃手中用兽皮包裹的兽肉道

“我只想来换些调料,吃了太久的生食嘴巴没味”

看我不似作假,守卫向下面大喊道

“开门!”

说罢,守在城门内的守卫便一起推起转轮,在铁链的碰撞声中,城门渐渐升起,但也没有完全升起,仅升起两米左右,看我没动作,城墙上的守卫便喊道

“别愣着了,快进来!”

听闻我才反应过来,朝着城门跑去,在进城后,便有身着甲胄的士兵来让我上楼,我也没有磨叽,跟随着士兵上了楼。

士兵将我带到一处阁楼前边退去了。

我敲了敲门,里面便传来一道浑厚的声音

“进来吧。”

闻言我便推门而入,正是当时在城墙上与我对话的男子,男子身着铁甲,胸前刻有犬型图案,证明他是百夫长。

看到我进来,百夫长扫视了我后,抬手让我随意落座。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