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良哥哥看起来并不担心宋大人的安危。”
姒月侧目看他一眼,早上行事莽撞的宋良仿佛是她在梦中见到的一个假人。
宋良愣了会儿神,浅笑着将手中的茶杯放置在桌面,“月儿早上的话让某醍醐灌顶。
与摄政王对抗不能硬来,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倒不如冷静下来仔细筹划,或许父亲还有一丝生机。”
“良哥哥果然天资过人,不过半日,竟有了如此觉悟。”
姒月接过他递来的茶,洛神花地清香钻入她的鼻腔,仿佛一道小小的惊雷在她心中炸开,原本作势要喝的茶被她不动声色的放在了桌上,“不过,良哥哥好像冷静过头了吧?”
“月儿这话何意?”
宋良不解的冲姒月笑笑,眼神与他儿时看向姒月的眼神并无不同,仿佛春日的暖阳,温和却不热烈,但终究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姒月深深的看他一眼,她昏迷醒来,因为父兄惨死的痛苦太过强烈,让她无暇顾及除了齐越之外的任何人,所以对于宋良,这个曾经一直很宠她的哥哥,她下意识的忽略了很多东西。
今日赫明入侵,他的反应却让姒月突然发觉,宋良,或许早在他回到知月之前,就已经变了,而这改变,很可能还与齐越有关。
赫明国进攻知月,说明齐越已经占到绝对优势,只要他想,她在下一刻就能变成前朝公主,或者,一具尸体。
她处在劣势地位的局势已经相当明显,若有人想要通过杀了她来讨好齐越,以期在未来能获得一个不低的位置,那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这三年宋良协助自己与齐越周旋,看似对齐越深恶痛疾,但此刻她仔细回想,即便在单独与自己说话时,宋良对齐越的称呼在大多数时候都是“摄政王”
,若说是为了保持习惯,可他每次叫摄政王时那种自带的尊敬不是假的,明显是发自内心对齐越的认可。
兼之他刚才替自己倒的那杯茶……
广安……
说到广安,这些年为了替姒骁治疗,姒月亲自解封了被姒骁封锁的金阁,前尘往事、禁药方子……各种曾经姒月想过的和不曾想到的东西都被封存其中。
虽然配方并不完好,但广安和它的解药最后还是得以复原。
但就在半年前,齐越再次下令将广安销毁,只在皇宫中留下几瓶以备不时之需,甚至连调配广安的珍惜药材也进行严格把控,只有得他手令之人才能取用。
那时他们的关系还算和谐,虽然在朝堂上争锋相对,但平时还是能戴上虚伪的和善面具。
齐越当时似是开玩笑般说过一句话,“那个宋良在配药方面,天下确实无人能出其右,不过以后你可得当心他,若他哪天心情不好,随手给你下了什么药,别到时候死了你都还怀疑是我呢。”
她当时只觉得齐越又在发疯,
所以他后来当着自己的面,在每一瓶广安里都放一点洛神花汁的时候,她几乎都忘了宋良从前,最碰不得的就是洛神花。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