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一章 开枪(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直升机坠落地看起来是一片公园,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却很少见到建筑物。

而距离直升机坠落地几百米的地方,一座建筑物孤零零地立在那里,这也就是周昊所说的“房子”

了。

这座建筑物的建筑质量明显相当不错,在大地震中竟然保持了大部分完整。

孙晓强带着几名士兵来到这里,看到了这座建筑物,脸上露出了喜色。

不过如果建筑物上没有“男”

“女”

的字样就更好了!

“怎么是厕所?”

阿毛捂着鼻子。

“别管了,有地方躲躲就不错了!”

孙晓强先走进了厕所中。

众人回头望去,天空中一大片鸟群盘旋着,发出或者尖锐或者低沉的鸣叫声。

一声声爆鸣声响起,距离几百米远,他们依旧能够感受到爆炸的动静,大地都在颤抖着。

“进去躲!”

汪洋喊了一声。

这时候没办法顾忌太多,安全第一,阿毛见别人进去,也捏着鼻子一瘸一拐地走了进去。

还好这几天厕所应该都没人使用过,并没有什么味道,不过地面脏兮兮的,令人生厌。

“来,坐这里吧!”

孙晓强走到角落里,找到一处相对干净些的地方,脱下外衣,扑在地面上,将伤员放在上面。

汪洋和另一名士兵也分别过去,坐了下来。

阿毛进来之后,发现没有味道,也没再嫌弃,过去坐着帮助汪洋为伤员包扎。

孙晓强看着那些血迹,头脑一阵晕眩,想帮忙又不敢,站在那里感觉自己多余又尴尬。

“你去看下这里还有没有水源,接点水!”

汪洋对孙晓强说了一句。

孙晓强慌忙应下,转身离去。

过了好一会儿,拿过来一个矿泉水瓶,里面装着半瓶水。

孙晓强递过那半瓶水,“水管都断了!

只有那边有个水龙头在滴水,不过很慢,要慢慢接!”

矿泉水瓶上有些泥土,应该是孙晓强从哪里捡到的,汪洋接到手里也不嫌脏,自己灌了一口又递给同伴,最后缓缓地浇在昏迷中的伤员嘴唇上一点。

孙晓强继续去接水,同时观察直升机那边的动静。

过了一段时间,汪洋等人分别为伤员和对方包扎好伤口,松了一口气。

“咦?是不是不爆炸了?”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