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终于要被推荐了,今天是推荐的第一天,以前没和各位求过什么,现在非常时期,只能求各种求了,鲜花,票子,赞美,谩骂,人生总要给自己留下点绚丽的烟花,哪怕把我一脚踹在黄河里也行,之要你们看着舒坦。
也!
)
王天旭听后不由的有些发渗,后背有股寒意传了上来。
“你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
王天旭警惕的问道。
“嘿嘿!”
阴森的笑声再次响起,一个缓慢阴森的声音道,“什么地方我到可以告诉你,你现在在我的阵法里,我是谁你就不必知道了,因为你很快就是死人了。”
这个声音落,周围突然出现一个个虚幻的影子,这些虚影只有扭曲的身躯和模糊的面容,诡异异常,一出现像王天旭扑去。
王天旭现在不知道,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个身穿一身黑衣,头戴黑色斗篷的人手掐法决,跟前还放着一只黑色四方的瓶子,这瓶子好似瓷瓶一样,而瓶子里正有一个个虚幻鬼影,在这黑衣人的指挥下往阵法里钻去。
王天旭快速的放出小盾,催成和自己大小当在身前,六枚追魂钉也围绕在自己周身不停的旋转,一副随时发出的姿势,小盾和追魂钉出现后灵光照亮了王天旭周围,但在这漆黑的阵法中,灵光只是极其有限照亮了周围而已,可以想象这阵法能极强的屏蔽光线。
召出法器法宝后,王天旭手中再次凝聚了几颗火球,手一挥!
火球向扑过来的鬼影打去,火球快速的撞上鬼影,但让王天旭惊讶的是,火球在撞上鬼影的时只是一穿而过,好似对鬼影没有一点伤害。
王天旭又催动追魂钉向鬼影打去,还是同样的结果出现了,从鬼影身上一穿而过,没有起到一点作用。
这些动作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完成的,两击过后鬼影已经快到王天旭跟前了,但王天旭现在根本没有其他办法,王天旭张开五指,追魂钉形成阵法当在面前,但让王天旭失望的是,鬼影一穿而过直接就到了王天旭面前,王天旭惊的脸色大变,眼看就要靠近了,就在这时,就听见一声刺耳的兽吼从小东西嘴里发出,伴随着一股怒气向周围散开,被这股怒气冲击到的鬼影瞬间全部消失。
王天旭心中一喜,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看向小东西。
“多亏小东西了,不然刚才自己就麻烦了。”
王天旭刚有些欣喜的看向小东西,但周围发生的一幕又让他冒出冷汗,只见原本被怒威冲散的鬼影又诡异的在周围凝聚起来。
“怒威!
鬼魂!
难道这些是鬼魂,不会遇到传说中的鬼族了把。”
王天旭想起了什么,紧张的看着围绕在他周围不远的鬼影说道。
蓝色双眼诡异的眯了一下,然后那缓慢阴森的声音再次响起,道:
“你一个练气期修士竟然知道鬼族!
很多少年了,我们鬼族都没在来过这些岛屿。
不错嘿嘿!
我就是鬼族中的‘影族’。”
其实这声音是阵法外黑衣人开的口,黑衣人阴笑着继续说道,“你这只灵兽到有些意思,竟然能抵挡我的‘怨灵’。
嘿嘿!
不过你还是逃不出我的手心。”
“你把我困在阵法中到底是为什么?”
王天旭冷冷看向蓝色眼睛问道。
“既然你想要知道我可以告诉你,同时和你做个交易。”
“做交易!”
有些疑惑的说道。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