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苏吉也是老练之人,脸上的失落一闪即过,再次恢复了从容不迫的神情,并温和的说道:“呵呵,恭喜恭喜,林兄弟修为大进,以后一定能名震八方,以林兄弟的修练速度如果传了出去,林兄弟恐怕立刻名扬修真界了。”
即使苏吉表面上似已恢复了常态,但话里面还是透露出了酸酸的味道。
这也难怪,一个自喻天才的人物却遇到比天才更妖孽的人,的确有些难以让其接受了。
林钰见此,笑了笑,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道:“同喜同喜,以苏兄弟的天赋恐怕很快就能超过小弟了。
小弟也是傻人有傻福罢了,有些机缘。”
林钰等苏吉平静了心情,才开始谈起林钰此时的来意。
“其实是这样,在我们有个城下世界,里面有座妖城,有近千万妖族。”
“什么?”
苏吉好不容易恢复了心境,又被林钰惊掉了下巴。
毕竟事关妖族,现在只是零零星星的几个妖族就弄的人心惶惶,已经死伤了不少民众。
这里居然还有近千万妖族,一旦让这些妖族进入地表,势必造成巨大损失。
“你们速跟我来,我这就带你们去见钟离局长”
苏吉焦急地拉着林钰的手,走出会客室,直奔四楼钟离局长的办公室。
此时的钟离汉正坐在他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前,看着一本古卷。
办公桌上空荡荡的,十分干净。
苏吉在门口敲了敲门,带着林钰和明源走了进来。
“嗯?你来了?坐吧。”
钟离汉淡淡的说道。
林钰、明源大大方方的办公桌前的座椅上坐下,不得不说这配置就是高,真皮座椅坐起来就是舒服。
“钟离局长,林钰告诉我,他发现了一座妖城,足有近千万的妖族。”
钟离汉脸色非常阴沉的说道:“近千万?林钰你仔细说说。”
“是这样,我去一处地方历练,发现了……”
林钰再次把在地下世界的发现详细的说了一遍,但隐去了入口和东台宗庄小白的事情。
钟离汉深深的望了林钰和明源一眼,说道:“你确定是听到了蛟魔王、狮驼王、禺狨王?”
“是的,我还抓了一头虎妖,现在就关在我们的家里。
您可以派人将那虎妖带来,审讯一番就知道了。”
林钰点了点头,说道。
钟离汉淡淡的说道:“苏吉,你先去把虎妖带到一号关押处,我们稍会就来。”
苏吉一愣,犹豫片刻后,回了声是便走出了办公室。
“你们修为增长得很快啊!看来得到了不少好处,你既然告诉我,想必有所求而来。”
钟离汉直截了当地问道。
“我们愿意和特事局共同合作开发那处地下世界,但希望用灵石结算。”
明源笑嘻嘻的说道。
“开发?你们太想当然了,灵气恢复才多少时间?我们积累得还远远不够,如果妖族此时来攻,我们甚至有亡族灭种之祸。”
钟离汉摆摆手说道。
“什么?不会吧?我探听的妖族实力并不很强,先天层次应该远不如我们。”
林钰不明所以。
“可能顶层实力我们不会惧怕,但妖族数量如此之多,再加上可以驱使妖兽。
你就算全身是铁,又能打几个钉?”
钟离汉淡淡的说。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