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直到午夜时分,明月西斜,繁星暗隐。
广场狂欢的谢家村众人方才缓缓散去,谢家村年轻男子更是醉倒了大半,小半还是被家人朋友扶回家的。
值得一提的是,谢影肯定是今晚喝酒最多的人,但是从刚到广场,便被惯了十几碗米酒开始,便一直保持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状态,直到众人纷纷散场,依旧如此,成为少数几个能自己走回家的谢家年轻男子,而谢影能自己走着回去,导致的后果便是很多想灌倒他的人无法独自回去了,可以说,今晚醉倒的人,大半便是想灌倒谢影的人……
随着众人纷纷散场,谢影便与影父、韩和,还有一直跟在身边的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一起离开。
走在宁静而喜庆的村庄道路上,谢影与谢凌文、小书兰走在前方,影父和韩和则自觉走在后面,给年轻人创造机会。
可惜谢影不是能言善辩的人,谢凌文又脸皮薄,而小书兰更是小尾巴般只知道跟着谢影,一声不吭,一行五人反而全都沉默,只有脚步轻踏地面的声响。
“影!
今晚谢谢你,我今晚过得好开心,你也早点休息,明早见!”
直到谢谭亮家门口时,谢凌文停住脚步,迟疑半响,方才俏脸晕红地鼓起勇气顾作镇定,大方说道。
毕竟身为谢影这一代的风云美女,每次狂欢或庆祝,谢凌文隐约都是各个雄性荷尔蒙旺盛的年轻人的骚扰对象,不过今晚绝大多数被谢影挡住了,这也是那么多人醉倒在谢影嘴下的主要缘故。
“嗯!
没什么的,我今晚也很开心,早点休息,明早见!”
谢影深深看了青春靓丽的谢凌文一眼,微笑点了点头说道。
不知道是不是谢凌文也喝了点酒的缘故,谢影看她的容颜颇为艳红,更是惹人遐想。
“韩先生再见!
谭英叔叔再见!
小兰兰再见!”
谢凌文娇颜如花晕红,绽颜微笑着朝韩和、影父和小书兰挥了挥手嚷道。
“凌文姐姐再见!”
韩和与影父微笑点了点头,小书兰则跟着挥手脆声说道。
谢凌文方才微笑着朝谢影点了点头,推门而入。
“老哥觉得这丫头如何?”
谢影正要继续前行,身后忽然想起影父颇为雀跃的声音。
“不错!
不骄不傲,行为处事乐观而端庄,大方而知礼,而且又有山村特有的淳朴与热情!”
韩和微笑答道,影父的小心思,他如何不知道。
“小书兰,今晚开心吗?”
谢影脚步加快,揉了揉谢书兰小脑袋说道。
“开心!
好久没跟影哥哥一起玩了!”
谢书兰重重点了点头,欣喜脆声应道。
在她的心理,对玩也没什么定义,反正待着开心就好了。
在谢影还未考中秀才前,因为是邻居,两家关系很好,身为独生女的谢书兰就一直把谢影当成自己的亲哥哥,几乎成了谢影的跟屁虫,只是后来谢影身份一变,谢书兰才被大人有意无意阻止了。
“小影!
别转移话题,你怎么想的?你也老大不小了!”
知子莫若父,谢影的转移大法被影父看破,影父干脆直接了当询问道。
谢影身躯一僵,装傻充愣疑惑看向父亲说道:“想什么?什么老大不小了?现在我只想好好发展村庄,其他暂时都不想理会!”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