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避瘴药和飞爪索,也就是那两个下人告诉她们进入云罗海的必备之物。
前者刚已经用了,后者,则是在陷入泥潭的时候······
“嗖”
的一声,飞爪飞了出去,准确地抓在了二十米开外的一棵巨大的沼墨杉的树干上。
然后叶子善手中一借力,人已经腾跃了起来,并借力挡出了十数米,落在了一片墨绿的草皮之上,一双虎皮靴子三分之二的部位都沾满了肮脏的淤泥。
这边赵冰蓝和巧儿则是小心的几次腾跳,也来到了叶子善身旁。
叶子善轻捏鼻尖:“这云萝海的土质还真够诡异的,这泥坑的粘着力和吞噬力真强,如果没有飞爪索,还真是麻烦!”
赵冰蓝四下张望了下:“我看这云罗海的清流也是黑色的,又多有其他藤蔓覆盖,就算是巧儿飞在空中,恐怕也不易于寻找。”
叶子善点头:“慢慢找吧,等到月明的晚上,再让巧儿飞到空中寻找一下,毕竟就算是黑色的水流,也是会反光的。”
赵冰蓝赞同道:“嗯,这云萝海很大程度上是有可能碰上其他修士的,尽可能别让巧儿以灵兽形态太频繁出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看·····叶大哥,那应该就是云南白藤了吧?”
巧儿的声音响起,叶子善顺着她所指着的地方看去,那里正有一株紫黑色的藤蔓,约拇指粗细,藤身上间断地长着一些指节大小的黑色页面,和它那布满全身的黑色茎斑相辉映着。
随着藤蔓轻微晃动,有一些黑色茎斑裂开来了,正分泌着丝丝乳白色的液体,不过那些液体一分泌出来,马上就气化,变成一缕缕有强烈粘滞感,却也渐渐飘起的气体,宛若在水中扩散的**。
回想到赵冰蓝的描述,叶子善摇摇头道:“不是,虽然样貌差别不大但这是云南黑藤。”
“这云罗海的毒瘴气之所以如此浓烈,跟这云南黑藤有密切关系,黑藤的藤汁可以用来制迷药和毒药。”
赵冰蓝走了过去,手中多了一柄赤焰长剑,将黑藤斩断,在断裂处喷溅藤汁的时候,拿了块兽皮擦拭了下断裂处。
叶子善微微有些诧异:“冰蓝,你这是做什么?”
赵冰蓝笑道:“有种不是特别靠谱的说法,说观察黑藤的藤茎截面,更薄的一方指向的就是云南白藤所在的方向。
如果这种说法对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继续往西走吧!”
叶子善笑了:“听起来,似乎黑藤有自己的种族习性,还懂得朝拜强者?不管靠不靠谱,我们现在也没有方向,路上再碰上其他的黑藤,都看一下吧,要是厚实的一方指向都差不多的话,那么或许还真有用。”
“我也是这么想的!”
赵冰蓝笑道:“死马当活马医,毕竟这茫茫沼泽大海捞针不知要捞到什么时候。”
随着三人前行,碰上了入云萝海的第一头灵兽,一头独角鳄,浑身上下黑糊糊的,趴在淤泥里都要让人发觉不了。
只不过三人之中有个巧儿,却是老早就发现了它,在它还准备给叶子善来一下突袭的时候,叶子善的皇谷剑却是刺瞎了它的一直铜铃般的眼睛。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