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三人来到面馆各叫了碗面便吃起来。
婉儿只吃了几口便放下筷子望着面碗出神。
龙兆元见状关切道:“表妹,你怎么不吃?是嫌味道不好么?”
刁小四哼了声道:“当谁都像你一样没心没肺的?若是七天之内拿不下朝天椒,会通镖局输了赌约,我少华贤侄就得掉脑袋。”
婉儿娇躯一颤,一双明眸望向刁小四问道:“你说,我们能不能赢?”
刁小四故意叹了口气道:“事在人为,大伙儿尽力就是。”
婉儿俏脸苍白,眸中升起淡淡雾气低声道:“我已经想好了,万一咱们输了,我就替爹爹上山受死!”
龙兆元急忙安慰道:“表妹,你莫要听他胡言乱语。
有你爷爷和我爷爷在,区区一个虎戈寨不在话下!”
刁小四慢吞吞道:“我听说,耿老爷子有意发布悬赏,如果谁能抓住朝天椒帮会通镖局赢了这局,就将自己的孙女下嫁此人。
无论老丑,也不管是瞎是瘸,绝不反悔。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相信这事一旦宣布,虎戈寨也就破去了大半。”
龙兆元热血上涌俊脸涨红,啪地摔筷道:“不可能,你胡说!”
刁小四心道:“老子是胡说,就怕你没机会搞明白。”
他摇摇头道:“事关婉儿姑娘的终身,难怪耿老爷子十分纠结迟迟不公布。
龙公子,我劝你听过就算,反正八字没一撇的事,大家都只是听说而已。”
忽听婉儿面色苍白低声说道:“假如能够保住爹爹,我、我——”
“你怎样?别傻了,表妹!”
龙兆元一拍桌道:“若真是又老又丑的瘸子你也嫁么?”
婉儿垂首不语,心里隐隐期盼着刁小四也能像龙兆元那样对自己说点什么。
刁小四对龙兆元的话嗤之以鼻,不咸不淡道:“拍桌子有啥用,有本事,你去把朝天椒抓来啊。”
龙兆元怒道:“你当我不敢?”
刁小四摇摇头道:“眼下在城口镇汇聚了正道三百多位高手,可没人敢说虎戈寨一定能破,更没人敢说自己一定能抓住朝天椒。
龙公子,你年轻气盛勇气可嘉,实在令人钦佩啊。”
龙兆元听刁小四说话时阴阳怪气的腔调就来气,再看看眉眼中云深雾重的婉儿,咬牙道:“三百多人没人敢做是吧?本公子未必不能!”
“也许吧,其实耿老爷子为人处事太方正,总想堂堂正正地攻打虎戈寨。”
刁小四见火候差不多到了,毫不犹豫地加力泼油,慢条斯理道:“其实,兵者诡道也——假如趁着夜色派一两位敢死之士照着今日发下的路线图偷渡过百虎千戈阵,摸进虎戈寨的聚义厅里,出其不意制住朝天椒,兵不血刃赢下赌约未尝不可能。”
他摇摇头大叹一声道:“为了婉儿姑娘的终身幸福,老子本也想冒险一试,可惜老子的修为,唉……实在太差。”
说完话,他垂头丧气低头假装吃面,眼角余光偷偷观察龙兆元的反应,却不意婉儿正悄悄地凝望着自己。
龙兆元沉吟须臾,“喀吧”
脆响不觉拗断了手里的筷子。
他霍地起身丢下一块银锭,急匆匆道:“我有事先走一步,你们慢慢吃。”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