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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日记。
、、
第一次见面。
我是史上最帅的狗。
我那个所谓的主人称呼我道格,可我更喜欢叫自己道格拉斯尼古丁。
别问我为什么是这个名字,我只是觉得这两个英文单词看上去很帅气。
一只狗会给自己取名字好像有些奇怪,不过鉴于我正用前爪在土地上挠字写日记,这件事也就有些稀松平常了。
其实,我学会写字也就是几天前的事,所以这第一次日记,到底该从何说起呢?
好吧,看天气过会儿就会下雨,这份日记也保存不下来,那就从我第一次拥有现在的记忆开始说起吧。
按人类的历法,一切应该生在三年前的某天。
那时的我,还是一只仅能算是英俊的普通狗。
十八岁,对于狗来说算是古稀之年了吧。
那时的我就比一般狗聪明,知道人多的的方更容易有吃的,所以就算到了那把年纪,我还是能为自己讨到吃的。
那一天,我从后墙翻进了一个动物园,准备为自己又芶延残喘的一天弄些食物,却遇到了改变我的透明人影。
三年后的现在,我已经知道了那是缚灵一也就是人类死后化成的鬼魂。
可当时的我,只觉得那个人长得好丑。
在我能做出任何反应之前,那个缚灵便钻进了我的身体。
到现在我都清楚记得那时的感觉一愤怒、饥饿,还有无尽的孤独。
我知道他在抢夺我的身体,我也能感觉到无数的记忆充进我的大脑,缚灵的意识正将我自己的五感挤破,压碎。
按常理来说。
我的意识,也就是野狗的灵魂,应该在那一刻就死去了。
或许是我的运气太好,或许是那只缚灵出奇的弱,反正等我再度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留在我脑袋里的,除了人类的思考方式和记忆外,便只剩空虚。
他没有吃掉我。
反而被我消化掉了。
从那一天起。
我开始用人类的方式思考,而智商提高的代价,就是肚子会变得非常饿,我猜这是因为我吃掉的,是个饿死鬼吧?
虽然肚子变大了,肉也变多了,不过夹健壮的我看上去依然帅气。
而且,如果没有经历这些,我也不会遇上那个男人。
虽然按照家养犬的规矩,我应该称呼他为“主人”
不过鉴于他听不懂狗语,我也不是普通的家犬,所以还是和其他人类一样,称呼他做言先生吧。
事情还要从那一天说起。
当消化完那只缚灵之后。
我便噢到了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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