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这个就不麻烦老先生了,文倩她能喜欢我,除了我的魅力太大之外,就是我的情商了!”
赵云很臭屁的夸起了自己。
青云一愣,随后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赵云的肩膀,说道:“好!
好小子,有老夫当年的风范,不过你记好了,男人可以风流,但不能下流,你可以找很多…咳咳…很多女人,但是你绝不能辜负了文倩的感情,否则我第一个不会放过你!”
赵云笑了笑,神色坚定道:“这点你放心,如果我赵云有负于她,便自觉刨肚挖心!”
青云这才满意一笑,给了赵云一个鼓励的眼神,“加油,文倩那丫头跟她妈妈一样,都是死脑筋,认定的事不会改变,我希望你能好好对待她,这也算了了老头子的一个心愿!”
说完,不等赵云反应过来,便转身离去,赵云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苦笑了几声,这父亲当的,还真是尽责啊!
赵云正打算关门,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免孔,顿时眼睛一亮,说道:“斯婷,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惊喜吧?”
谢斯婷脸上带着笑容,整个都挂在了赵云的身上,赵云都能感觉到她那沉重的呼吸声。
赵云苦笑一声,捏了捏她的脸颊,宠溺的说道:“你不是说去外地分公司核对账本最起码也要一个月吗?怎么这么快?”
“哼”
谢斯婷一昂头,很是傲娇的说道:“我是谁?无敌美少女,已经完成任务啦,所以就回公司了!”
“行,快回去洗个澡,好好休息一下!”
赵云说道。
“嗯~不嘛,我要你陪我!”
谢斯婷嘟着嘴撒娇道。
赵云没办法,低头在她嘴上亲了一口,柔声说道:“长途跋涉也累了,时间还长,别累坏了身子!”
感受到赵云的关爱,谢斯婷心里满是欢喜,立刻点了点头,又在赵云嘴上亲了一口,这才依依不舍的回去了学校…
而她离开后,赵云则是收拾一下,去了一趟秦氏集团,范统今天不在,那秘书脸色有点憔悴,看到赵云后,眼神有点躲闪,只是低着头从他旁边绕过去。
赵云心里有点莫名其妙,出了电梯后,就看到张敏正站在办公室门口,脸色严肃。
“哈喽?”
赵云笑着打了声招呼。
张敏淡然的看了他一眼,心里对他这种嬉皮笑脸很是反感,但碍于总裁对他的态度,只能强压下这股怒意,声音淡然道:“总裁正在里面谈生意,所以没空!”
“是吗!”
赵云正说着,门突然被打开,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走了出来,用她那碧绿色的眼睛打量了一下赵云,嘴里露出一个笑容,又踏着高跟鞋离开。
这时候,赵云直接走进去,秦如玉正坐在沙发上,脸色不是很好,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
“怎么了?”
赵云关心的问道。
秦如玉抬眼看了一眼赵云,若是其他男人,她早就发火了,可面对赵云,想到他帮过自己那么多次,就是想生气也没有理由,只能苦笑道:“刚刚艾迪集团突然宣布,要与秦氏断开合作,以后秦氏的开拓之路,怕是很难了!”
“艾迪集团?”
赵云想了想,笑一笑说道:“就是那个全球前一百强?”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