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燕赤火微一沉吟,身体一晃,躲在一块大石之后,将那日月弓取出,向着中间一头最为高大的僵尸射去。
只见一道土黄色的光芒飞出,正中那头僵尸的头部。
“砰”
的一声,那头僵尸的脑袋被击个粉碎,黑乎乎的汁液溅到四处,它的身体也直挺挺地摔在地上。
这些僵尸修为虽然不低,但灵智却低于常人,见此情景,立即陷入混乱,有的呆立当场,不知该如何是好,有的咆哮怒吼,四处张望。
就在此刻,又一道土黄色的光芒激射而出,登时又有一头僵尸了账。
余下的僵尸大吼一声,便有两头僵尸直奔光芒所在之处奔去。
这两头僵尸速度极快,只是奔到那块大石之后,却是一无所见。
嗖的一声,距这块大石右侧百余丈之处,又飞出一道土黄色的光芒,射向那群僵尸。
这次,这些僵尸有了防备。
只见一头僵尸双掌升起一道金光,两只手掌竟然化为金灿灿的样子。
这头僵尸居然是极罕见的金属性僵尸,这手法术正是金属性的防御法术,化朽成金。
“波”
的一声,这道土黄色光芒射穿这头僵尸的双掌,然后又击在头颅之上,立即掀掉了大半个头颅。
燕赤火射完这一箭,又施展缩地成寸,溜到一旁。
先前追击他的两头僵尸,又摸了个空。
其中一头僵尸一抬头,却见一道土黄色的光芒向它射来。
它大吼一声,后面那头僵尸也知道不妙,两头僵尸立即贴在一起,前面那头的气息暴涨,瞬间升了一倍,原来这两头僵尸居前然有联手之术,将二者的法力合在一起。
前面那头僵尸身上浮现出一层土黄色的铠甲,这正是土属性防御法术石甲术。
这头僵尸将二者的法力合二为一,这石甲的防御力增强了也是一倍有余。
砰的一声,那道土黄色的光芒射在那石甲之上,前面那头僵尸蹬蹬蹬连退数步,身上的石甲碎裂,但终于是挡住了这一箭;而后面的那头僵尸却摔了出去,二者的联击之术立破。
第二道、第三道土黄色光芒瞬间而至,将这两头僵尸头颅射个粉碎。
燕赤火一连射了五箭,饶是他法力精纯之极,也觉得消耗甚大,一眼瞧见又有数头僵尸奔他而来,忙施展缩地成寸,再次离开原地。
只是这一次,他却突然出现最后一头僵尸的身后,破煞剑在掌中出现,向那头僵尸斩去。
咔嚓一声,这头僵尸的头颅被斩落在地。
虽然这破煞剑威力相当可观,但这头僵尸法力不弱,燕赤火也没有料到居然一剑便斩杀此獠,不由得一呆。
他见前面几头僵尸转过身来,忙施展缩地成寸离开。
这时,那头无头僵尸项中喷出的黑血方才落地。
僵尸数量这时少了近半,那山洞里人知道来了救援,便将蓝色水幕一收,钻了出来。
燕赤火一眼瞧见,却是一怔,眼前两人的服饰却不是凌云宗的。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