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飞舟疾驰在虚空间,韩枫坐在甲板上,看着四周的景象,心里在思索。
“为什么仙界明明是仙人生存的地方,怎么还会崩坏成现在这样?”
韩枫想不出答案来,于是将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
祝千杀闻言,随口道:“有人猜测,是仙人们突然发动了一场大战,打爆了整个仙界洞天,也有人说,是仙界洞天的仙主热闹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存在,这位更强大的无上存在,实力已经超越了仙人的范畴,仅仅一念之间就打爆了整个仙界洞天,所以仙界洞天的大陆就变成了如今这样一块一块的随时,漂浮在虚空之中。”
“我现在看到的这是或大或小的石块,就是曾经仙界洞天的大陆?!”
韩枫眼睛瞪得滚圆,他还是第一次这么震撼!
仙界,光是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玄奇之地。
可是这两种猜测,都让他感到震撼!
前者,是仙人内战,打爆了一个洞天!
后者,是仙人之主惹怒一名比仙人还要更强的存在,那位无上存在一念间便毁了一个洞天!
论震撼程度,第二个猜测更让韩枫震撼!
可就在这时,韩枫猛地感觉眉心一颤,随即便是一阵心惊肉跳感袭来!
韩枫几乎是触电一般从甲板上站了起来!
祝千杀察觉到韩枫的异样,马上关切地看向韩枫,问道:“怎么了?诅咒又要发作了吗?”
“不是!”
韩枫神情有些凝重,道:“我们身后有一架飞舟,正在以极快的速度追赶咱们的飞舟!
最主要的是……他们的飞舟居然不断拉进着与咱们飞舟的距离!”
“嗯?!”
祝千杀脸色微变,道:“陈明阳那老小子奖励你的这一架飞舟可是丙级一品飞舟,是金丹期修士才能拥有的座驾,如果那一架飞舟的速度能够比咱们快,那就是说……有一个媲美元婴期的存在盯上了咱们!”
“元婴期?!”
韩枫脸色一变:“猫妖王?”
“不是。”
祝千杀果断否决了韩枫的猜测,并说出自己的理由:“猫妖王在妖魔洞天之中,妖魔洞天里面的仙遗之地裂缝入口还容纳不了一个四重天妖魔进入,他想要进来,必须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对空间通道进行加固,能轻易进入仙遗之地的元婴期修士,只怕就只有裂缝入口完全稳定的天魔一族!”
“天魔!”
韩枫面色凝重下来。
天魔中的元婴期,也就是四品天魔,在仙遗之地中,可是比猫妖王还要更加可怕的存在!
要是被天魔一族中的强者盯上,那就如同被跗骨之蛆给盯上了,会死死地追着目标,绝不放过!
尤其是,天魔乐忠于收人族为奴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