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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尼个头矮小、宽肩膀、秃脑袋。
他的身材日渐发福,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
他喜欢花哨俗气的打扮,总是穿着相当寒酸的三件套西装,常搭配一条亮色的领带。
为了参加这场葬礼,他不情愿地翻出了一件相对肃穆些的夹克和一条灰色呢料裤子虽然和他的衬衫一样,不太合身。
他的妻子一身黑色装扮。
她的身材非常瘦小,三个她加起来才能抵上一个他。
她没有吃做好的早餐,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口吃着一块三角形的吐司片。
“马格纳斯爵士和派伊夫人不会出席。”
约翰尼喃喃自语,似乎又想起了什么。
“出席什么?”
“葬礼。
他们周末才能回来。”
“谁告诉你的?”
“我不知道。
大家在酒吧里聊天时说起来的。
他们去了法国南部还是什么地方。
管他什么地方,对一些人来说无所谓,不是吗?总之,大家试图联系上他们,但是至今还没有成功。”
约翰尼停顿了一下,手里拿着一片香肠。
如果你听他现在说话的口音,你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事实:他人生的大部分时光是在伦敦东区度过的。
他和顾客打交道的时候,用的是另外一种口音。
“马格纳斯不会乐于见到这种情形的。”
他继续说道,“他非常喜欢布莱基斯顿太太。
那两个人可是亲密无间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说他和她之间有猫腻?”
杰玛一联想到猫腻,鼻子上不由得爬上了一道皱纹。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可没这个胆子,尤其是当着他太太的面,况且玛丽布莱基斯顿也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人物。
不过,她以前一直很崇拜他。
连他那个部位在她眼里都是光芒四射,你知道我说的是哪儿!
这些年来,她一直都给他的府上做清洁。
掌管着府邸的钥匙!
她为他做饭,为他打扫,把半辈子时间都献给了他。
我确信他肯定想要出席她的葬礼,给她送行。”
“他们原本可以等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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