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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罗南这几天一直忙的不可开交,和同样沦为打杂的桑德一起,每天都得累的半死。
桑德坚持认为,如果管理班级的老师不是米尔顿那个印度佬的话,他一定可以被选为主唱,而罗南,则可以凭着和他的关系,混到一个伴舞的职位,再怎么惨也不可能沦落到打杂的程度。
罗南深以为然,唯一不认同的一点就是,他觉得自己也可以试试主唱的位置……
明天就是正式演出了,他还得早起,实在是不想再往外跑了。
可虽然不情不愿,但看到珍妮弗拿着包裹往车上放的时候,他还是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取过包裹,骑上摩托车就赶往了警局。
大街上的路人很少,而且大都行色匆匆,因为这几天的黑帮暴动事件,如果不是有急事的话,一般很少有人会愿意出门。
街头巷尾不时闪过一些穿着嘻哈服的帮派人士,他们大都三五成群,有时候在街上碰到了敌对的势力,二话不说,拿出手枪和折叠刀就打了起来,子弹和鲜血四处飞散,场面就更加的混乱了。
埃文斯和塞西尔的角力似乎陷入了劣势,在对方发动起自己所有的关系之后,埃文斯主导的‘黑帮联盟’,就被塞西尔的家族给打的节节败退。
但是‘黑帮联盟’也有一个塞西尔绝对比不上的优势,那就是埃文斯他自己。
当某一次的帮派混战中,埃文斯亲自下场以后,胜利自然就不出所料的落入了他的手中。
埃文斯开始展现出了他的实力,不仅敌对的黑帮分子被吓得节节败退,就连自己这一方的属下都是惊骇莫名,但是很快,从这些震惊者中,就诞生出了一批信奉他的狂热信徒。
西方主导的社会文化本来就是强者为尊,出现狂信徒一点也不奇怪,而且在这批狂信徒中,甚至有人愿意称他为神……
达西便是这样的一个狂热分子,当埃文斯只是挥了挥手,十多名敌人就毫无反抗的当场气绝之后,他就满是恐惧的向着埃文斯跪了下去,从恐惧中滋生出了纯粹的信仰,等他重新站起身来,他已经决定了自己可以为埃文斯去死!
这不是说说而已,现在,怀揣着一颗大当量的炸弹,他走向了一处敌方的据点。
无法压抑住自己激荡的内心,就在他越来越激动时,一名亚裔少年骑着摩托路过了他的面前,差点将他撞到。
这其实应该怪他自己,谁让他过马路时不看红灯呢!
可达西自然不会道歉,反而破口大骂。
哼!
这群无能的凡人,他们又怎么能懂得埃文斯大人的伟大呢!
和大人比起来,他们就像淤泥中的蝼蚁而已。
而此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蝼蚁的罗南,正看着面前这个双眼通红的黑帮分子,满脸的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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