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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个《剑风传奇》究竟是什么故事?”
问这句话的不是墨释君,而是比他还年长的中年神父铁千山,很明显,他完全不了解这部日本漫画的来历。
“我来说,前两天我刚温习过一遍。”
陈晃司开口道:“这是一本从一九九二年开始连载的漫画,日文名字是《剑风传奇》,港版名为《烙印战士》,英文名是《狂战士》,由于内涵深邃风格独特,是极受好评的一部漫画。
故事背景是一个魔幻色彩的中世纪世界,诸侯林立,战乱不绝,民不聊生。
表面,贵族和宗教把持着世界,而在黑暗之中,名为‘神’或者‘魔’的超自然存在,始终以因果律左右着世界的脚步。”
自称艺术家的宅男少年随手从地下抓起一块黑色的软泥,另一只手从脑后马尾捻断十几根头发,将两者糅合在一起,十指仿佛穿梭一样连动,没几下就捏出一个巴掌大小,栩栩如生的小泥人。
那是一个短发独眼的高壮男子,身披铠甲,扛着一柄和他一样高的厚重巨剑,彪悍的气质表现得淋漓尽致。
陈晃司指着这泥塑说道:“这是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津’,在出生前母亲就死了,自己从母亲的腹中爬出来,被过路的佣兵收养,几岁就在战场搏杀,还是小正太的时候,就已经是善战而冷酷的雇佣兵战士,后来又经历了种种背叛,最后亲手杀了想杀他的养父,变成独行的佣兵。”
观沧海知道主人公名字的真正译法应该叫“格斯”
,但是一来作者最早看的版本是“津”
,二来另一位主人公“格里菲斯”
的名字与“格斯”
太接近,不利于行文清晰,所以请谅解。
“不久之后,津在某次战斗中,遇到了命运注定的挚和仇敌——格里菲斯。”
陈晃司再次抓起一团白,同样加入了自己的头发,捏塑出一个俊美的少年人像。
这个少年有着英俊的外表,卷曲的长发,太阳般灿烂的笑容,与之前的津,就像日与夜一样对立鲜明。
“格里菲斯和津同龄,一样是平民孤儿,但与当时封闭自我满心怨愤的津不同,他有着远大的志向和惊人的天赋,立志要建立起自己的国家。
为了这个目的,他白手起家组建了属于他的佣兵团‘鹰之团’,在和津碰面的时候,‘鹰之团’就已经拥有了相当的名望和可靠的人马班底。”
陈晃司说着,将黑色的津的泥塑和白色的格里菲斯的泥塑放在一起,说道:“也许是天生的吸引,格里菲斯第一次见到津的时候就对他有了特别的关注,最后以决斗的赌约将津吸收进了‘鹰之团’,成为他最可靠的副手。
两人一起合作并肩战斗,数年后,‘鹰之团’就获得了一方诸侯国的关注,并被收编成正规军,几个核心领导人也获得了贵族的身份。
之后虽然面对着战场和宫廷等各方面的威胁,但是格里菲斯和津联手合作,一直履险如夷,几乎扫平了所有障碍,而格里菲斯也得到了那个国家的公主的青睐,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格里菲斯立国的理想将会很顺利地实现。
可惜,就在这个时候,津决定离开了。”
“啊?为什么?”
被故事吸引的铁千山问道。
陈晃司歪着头想了想答道:“应该说是性格原因?津和格里菲斯都是极端独立,也极端骄傲的人物,彼此光芒交相辉映的时候,自然合作无间,但是当格里菲斯一步步完成自己梦想的时候,他的光芒已经渐渐将津覆盖。
如果格里菲斯顺利立国的话,津就只能以臣属的姿态向格里菲斯叩拜。
津虽然珍惜他和格里菲斯的谊,但是很明显,他不能接受自己从朋下降到臣下,所以他决心离开格里菲斯,追寻自己的理想和道路。”
说着,宅男艺术家叹息一声,道:“悲剧也就从这时候开始。
格里菲斯打算以武力阻止津离去,却没想到经过这些年的征战,一直冲锋陷阵的津,武力增长一日千里,而他自己却因为花了太多功夫运筹帷幄,导致实力停滞,被津轻易击败。
失败之后的格里菲斯失魂落魄,化悲痛为姓欲,当晚就了大萝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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