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十五汲血化元的天赋(第2页)

但如果他直接把先天灵力喝下去,那不是可以加快自己的炼气速度,说不定还能改变自己血脉中先天灵力的浓度,提升自己的先天灵脉品阶。

这样对于朱凌午来说,这具身躯先天灵脉品阶不足的缺陷,或许就可以用这种天赋本能来弥补了。

当然要实现朱凌午的目的,他必须喝到带着先天灵力的血液,他总不能去喝士族子弟的人血吧。

就算是朱凌午能忍着恶心,把人血喝下去,一旦真相暴露,只怕他也会被天下士族列为仇敌,成为一个杀人嗜血的大恶魔。

他一个人又怎么能和天下士族,乃至于这些士族背后的修仙宗门抗衡呢?

另外,说实话朱凌午还真下不了心去喝人血,除非他能想到办法,不用喝点,直接可以吸取他们血液中的先天灵力,但在此之前他只能把心思打在了灵兽身上了。

只是灵兽也是可遇不可强求的。

朱凌午在知道自己拥有这种被他称为汲血归元的天赋能力后,就派人到东市,在店铺下了购买灵兽的定单。

如今三个月过去了,才有人来回话,说是有好几波冒险者接了这个订单,出发去十万妖岭抓灵兽了,其中有一波冒险者传回了话,说今天中午会从十万妖岭带回灵兽来。

可惜朱凌午过去的时候,他们还没到,据说是出了点小意外,可如今天都要黑了,还没人传消息过来。

朱凌午不免有些担心,会不会是那些抓捕灵兽的冒险者,半路上遇到了妖怪拦截,把灵兽又救了回去。

毕竟那些冒险者就像是到非洲去抓黑奴一样的抓灵兽,可那些保护那些灵兽的妖怪,却不是好惹的。

为了自己的孩子,这些妖怪只怕会因此而发狂发癫,虽然那些冒险者面对的,应该不会是太高级的妖怪,但就算是普通的妖怪,对于只会后天武道功夫的冒险者而言,也是很危险的。

“这次会不会又是空等一场呢?”

朱凌午不免在心头暗暗的说了一句,他只可惜自己还没什么实力,要不然他还真想自己去试试。

另外像刘平这样的士族士兵部曲,也不好轻易的出手,毕竟也算是在铜山县挂了号的人物,如今跟随朱君彦来到铜山县后,他也担任了铜山县县尉一职。

除了统领朱氏私兵部曲外,铜山县的五百县兵,也归在他的名下统帅,等于是铜山县的最高军事长官了。

十万妖岭那边妖的王国,如果是小股的庶民冒险者,偷偷的潜进去那也就罢了。

有很多直接就是给妖怪送肉去的,可如果像刘平这样的人物,再带着朱氏所养的私兵部曲过去,那影响就大了,这意味着崇安国和十万妖岭的妖开战了。

就算是朱君彦也吃不起这样的责任,朱凌午自然也没办法让刘平去帮他抓灵兽了。

“公子爷,有消息了,那边有货了,公子爷,去看看吗?”

良才从茶楼雅室的门前有转了回来,到朱凌午身前躬身说着……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热门小说推荐
一纸婚约,总裁的天价丑妻

一纸婚约,总裁的天价丑妻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可乐加冰的经典小说一纸婚约,总裁的天价丑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为报当年的恩情,苏菱签下一纸婚约,成为顾氏集团的挂名总裁夫人。待到协议到期,她的妹妹,他心中唯一的白月光,便可踩着她上位。然而她的努力配合,却被男人误认为是别有居心。女人,你最好别给我耍什么花招。苏菱闻言冷冷一笑,甩下离婚协议和病危通知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带系统去修仙

我带系统去修仙

当代学霸,魂穿异界大陆,可以,什么?系统要五年觉醒,自己身世坎坷,还好有个软萌的妹子陪着,好吧,五年看我如何扭转乾坤。...

套路总裁轻点爱

套路总裁轻点爱

作为跨国集团的总裁,黄金单身汉,经常有人给他送女人。这个胆大包天的丫头竟然送男人,这是在怀疑他的性取向吗?他气愤不已地把男人丢了出去,把她拽了进来,他要向她证明,他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万族来袭

万族来袭

宇宙各域,万族来袭。陈言路沉思起来,关于前代王朝,守卫者一脉有过记录,怎么说曾经都问鼎中原,守卫者一脉必然会有合作。...

策马中世纪

策马中世纪

施瓦布公爵这位杰出骑士面对着数倍于己的大军毫不动摇,他坚定地握住自己手中的长剑,驾驭着胯下的爱马露丝冲向敌人。敌人在他犹如狮子般的战吼声中战栗着,公爵麾下的精锐们随同公爵一起吼出了其特有的战争口号草泥马的。虽然历史学家们一直对于施瓦布公爵家族这种独有的战争口号疑惑不解,人们查阅了许多资料可是不论是凯特王国阿米兰联合城邦王国以及更古老的语言都没有这种口号的来源,但是这丝毫不能减少施瓦布公爵这位普鲁斯王国创始者的魅力。迪亚斯大陆历史人物传记坚持就是胜利,中世纪控们,给我点动力吧!骑士冲锋策马中世纪书友群已建立164162907,欢迎书友加入二群已经由李歌郎书友提供70891245...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