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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败在骷髅手上(第3页)

人类等生命种族可能会有一些宁死不屈的家伙,但不死生物绝对非常少有,因为他们有着永恒的生命。

人类再多也就一百几十年的寿命,早死晚死也不过是多了一百几十年。

而不死生物一边是永生,一边是死亡,只要不死就一切都有可能,只要脑筋没什么问题,一般都知道怎么选择。

这个时候,普尔森才敢转过身来,高呼着:“拜见伟大的主人。”

顺便借机看看这个成为他主人的人到底是什么东西。

目光一落在格里斯身上,普尔森的灵魂就为之一跳,那被偷袭落败而产生的不忿之情顿时烟消云散。

以他的阅历,一眼就认出了格里斯身上穿的竟然是魔甲,拥有破魔和御魔,同时还物理防御力强悍的魔甲。

有这件魔甲,自己一个丢失了全部家当的落泊巫妖哪里还是对手啊,除非穿着魔甲的是一具低等骷髅。

难怪自己的护盾一下子被击穿了。

魔甲的破魔骨刺,起码得七级以上的护盾才能去撑得住。

在电光火石的战斗,谁有这么多闲情去布置七级以上的防御盾啊。

他的魔法首饰是存了几个七八级的防御魔法,可惜全输了出去。

只能说他祸不单行,他已经尽量避开那些强大的领地,专挑这些小领地来钻,谁知道会在这种弱小领地里撞到格里斯这种对手。

为什么一个穿魔甲的家伙会出现在这里呢?魔甲的主要材料是魔界才有,难道这家伙从魔界来的?

“尊贵的主人,请赐下您的名讳,您忠诚的仆人普尔森恭候您的吩咐。”

巫妖做仆人可比特鲁特专业多了,那个魔灵除了“伟大的主人”

外,想不出别的词。

“格里斯。”

格里斯报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他又问到:“你有名字吗?”

死亡世界太多没名字的灵魂了,如果没有,格里斯准备帮他起一个,那些书里还有一大堆名字,短时间内用不完。

“普尔森,我叫奥尔曼·普尔森,一位来自怨魂领的巫妖。

敬爱的主人,请问您是一位魔族吗?可否赐予我一睹您尊贵容貌的荣幸吗?”

普尔森极尽阿谀之能事,他现在要尽快搞清楚格里斯的身份和喜好,以便他更好的应付这个身穿魔甲的家伙。

堂堂的巫妖,普尔森当然不甘心向其他人奉献忠诚,他在那场让他失去所有的权力斗争中,他也没有向胜利者奉献忠诚,现在竟然输给一个灵魂强度还不如他,靠着一件魔甲呈威的家伙,普尔森怎么可能甘心呢?刚才是为了保住性命迫不得已,现在安全了,他自然要想法办解除这个誓约。

特鲁特说忠诚誓约是无法解除是错误的。

只要主人这方愿意,誓约随时可以解除,否则的话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格里斯死了,一种是普尔森死了,某一方死亡后,这种誓约就会自动中止。

虽然现在普尔森因为誓约的约束,没办法亲自动手干掉格里斯,但死亡世界到处都是意外,只要制造一个不会危及到他的场合,让“意外”

把格里斯干掉,那他就自由了。

就是打着这样的念头,普尔森才会这么爽快的投降。

容颜?自己的样子有什么好看的?格里斯有点搞不懂普尔森这个请求的意义,不过他的样子也不是见不得人的,和整个死亡世界随处可见的骷髅头没什么差别。

随手便掀开了面罩,露出他那狰狞的骷髅脑袋。

普尔森全身一震,傻了。

刚才他还说,除非这件魔甲穿在一个白骨骷髅身上,琐则自己绝对不会是他的对手。

没想到真的就是一具白骨骷髅。

普尔森第二次有了撞墙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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