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亚斯塔的个人终端探测范围有多广陆隐不知道,但覆盖方圆十里应该还是可以的。
陆隐顺着战力指示方向追去,逐渐远离收费站。
而随着长发丧尸的离开,原本被刺激的尸潮竟缓缓平息,再次恢复成漫无目的游荡状态,这让徐三等人松口气。
发臭的沟渠蜿蜒向远方,黑夜草丛中不时出现绿色眼珠抬起,随后再次消失。
陆隐行走在草丛内,不时看向个人终端,上面显示的位置就在这里。
如果不解决这头长发丧尸,未来金陵军队经过这条路将非常危险,一头有智慧的尸王甚至可能给金陵带去灾难。
咔擦,咔擦,咔擦…
咀嚼声在陆隐耳畔响起,顺着声音来源,陆隐望向沟渠下方,那里闪烁着暗红色,天空乌云飘散,月光洒下,一抹红色闪耀,伴随着的是两道猩红双目。
陆隐目光一缩,火焰晶体?这头尸王在吞吃火焰晶体?
吼
一声咆哮,长发尸王高高跃起,一爪子抓向陆隐,手臂呈现暗红色,散发着灼热之气。
陆隐惊讶避开,草丛被尸王一击撕开,同时产生焦糊味。
下一刻,数颗火焰晶体从尸王身上掉落,砸在草丛内,顿时,火焰燃烧,照亮这片大地。
陆隐施展游身步直接绕到尸王背后,抽出还插在尸王背上的铁棍,狠狠刺入尸王后脑。
尸王呆滞不动,随后身体颤抖,缓缓倒下,身体内部涌出暗红色,火焰自内而外将尸王吞噬。
陆隐真没想到尸王居然可以通过吞吃各种能量晶体产生天赋,人类想要得到天赋万中无一,而尸王竟可以吞吃得来,究竟谁才是进化的高等产物?陆隐有些迷茫了。
尸王很快被燃尽,四周围火焰逐渐熄灭。
陆隐走到刚刚尸王吞吃火焰晶体的渠道下,那里有个洞,陆隐打开灯光照亮,入眼一片暗红色,“这是?火焰晶体矿?”
陆隐震惊,随后兴奋。
能量晶体在宇宙相当畅销,不管是纯粹的星能晶体还是火焰,水流等自然能量晶体都很值钱,他没想到这里居然有火焰晶体矿,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但绝对是一处宝藏。
陆隐颇为兴奋,没想到追杀尸王能有这种收获。
想着,陆隐取走一些,随后把洞口重新覆盖,并且做了一番处理,确保不会有人发现,这个地方跟徐三一样都是宝贝,都是陆隐为未来留下的资本。
陆隐刚要离开,脚下出现一道暗红色,他低下身,拨开土,看到了一只猩红竖眼,并非真的眼睛,而是由奇特材质打造而成的猩红竖眼。
陆隐拿起竖眼,后背有点发寒,转过来,背面,是一个诡笑的骷髅头,直勾勾盯着他。
看到骷髅头的一刻,陆隐头皮发麻,下意识想扔掉这东西,但还是没有扔掉,直接放进了凝空戒。
收起后,陆隐才回过神,目光不可置信,究竟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在这?明显是人造产物,有人来过了?一件东西,却能让如今的自己发寒,陆隐感觉自己捡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呼出口气,陆隐快速离开。
回到收费站后,发现尸潮退了很多,还有很多陆续退去。
穿入儒林外史世界,成为年轻时代的范进噫,我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范进的平凡生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听说,北齐摄政王慕南萧重伤落难小树林,被一女强盗给强了!强了某人的秦九凰,emm江湖救急,大不了本姑娘负责就是!听说,慕南萧伤了身体从此再不敢碰女人了!咬了他的秦九凰幸好本姑娘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来,躺好,我给你多扎几针!听说,慕南萧弃疗决定娶一带两孩子的寡妇喜当爹了。寡妇看来得补个证了!慕南萧登基冲冠一怒,众八卦吓得涕泪四流,皇上饶命啊,草民再也不敢编排皇后娘娘了!心里却盘算着,原来我家皇上好这口,看来以后要多培养几个女汉子送进宫了!然,当天晚上他们皇上就把后宫一把火烧了,然后和皇后娘娘约在了当年的小树林...
林烨无意间获得了逆天编辑器,从此林烨的生活将不在平静!某美女如果林烨先生的作品里可以用我的脸当女主角,我愿意为他献出一切!某知名大导演如果林烨先生能为我的电影做后期处理,我愿意将自己所有的薪酬都给他!奥斯卡组委会某委员很庆幸林烨先生没有带着他的作品来参加奥斯卡奖项的评选,否则今年的奥斯卡将是他一个人的,奥斯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感谢上帝!林烨该死,什么时候我才能摆脱这奴隶一般的生活!QQ书友群179079414(感谢北燕冰城提供的群45200)177086805感谢逍遥王提供的群12500)...
新书推荐,赵峰柳琴韵由快餐店所编写的玄幻科幻类型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赵峰赵雪,书中主要讲述了他意志坚韧,不甘平庸,却资质平平,出自卑微的支族。一次意外,他融合一只太古神灵的眼睛,从此鲤鱼跃龙门,如彗星般崛起,踏上传奇修行之路。从渺小蝼蚁的世界底层,步步生莲,踏入这个宗门林立天才如云远古万族神话争锋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天赋再高,也怕丹药!只要丹药炼得好,没有天才打不倒!隐世丹门的唯一弟子秦凡,最年轻最天才的炼丹师,从灵药贫乏的地球穿越到遍地灵药但炼丹师却极其稀少的武者世界。自此,他的第二人生,华丽地绽放。丹武乾坤Q1群138826371满),2群176370881(申请栏填主角最新年龄),VIP群124549495(感谢书友宁缺毋滥,需验证订阅)玩新浪微薄的请关注火树嘎嘎。...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