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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是先要查清这老家伙的资料,看他有什么爱好没有?我们好投其所好。
实在不行,就栽他一赃,让他有理说不清,只能从了我们。
没有办法了,再打他孙女主意吧。
总而言之,务要让他为我们所用才行。
而且最好让他尽心尽力的。”
几人当下计议起来。
经过多番磨炼之后,众败类们沉稳了很多,锋芒渐隐。
所想出的毒计却是周密狠辣,滴水不漏。
与两年前比起来,其精粗显隐之间,相去早已不可以道理计。
几个侍女从门外经过,但觉阴风阵阵,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
午后的阳光懒懒的洒落在里尔城的大街小巷上,让这个在寒冬里沉睡的城市慢慢的苏醒了过来。
阳光是最平等的,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好,都会沐浴到阳光的恩泽。
依莎贝拉愉快的在贫民区的街道里穿行着,仿佛是一个跳动着的音符。
低矮的窝棚、崎岖不平的土路、一摊摊结成冰的污水、四处飘扬的异味,以及种种奇怪的妈妈打骂孩子、邻里吵架、鸡鸣犬吠的声音,都未能影响一丝一毫她的心情。
她自小就生长在这块地方,所以她爱这里的一切,爱这里所有的人。
神说,要爱这世上的人,所以她全心全意的遵循神的教导。
每周在教会做三个半天的义工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虽然没有任何收入,可是沐浴在神的荣光下,可以帮助其它受苦受难的世人,就是最好的报酬了。
少女喜欢阳光,只要晴朗的天气里她都会很快乐。
十七岁的依莎贝拉身材高挑,足足有一米七十,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只是那一张吹弹得破的小脸偶尔会显露出一点幼稚表情,泄露了主人的真实年纪。
依莎贝拉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但活泼的少女总是会给这层透明的白色下添上一抹晕红。
女孩儿五官精巧,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她总是很讨周围人的喜欢。
教会里的牧师们都对她很好,一个年轻的牧师甚至偷偷教了她一点光明法术,依莎贝拉现在已经能勉强使出最初级的微伤治愈术了。
女孩儿有理由高兴,这一个月来一直相处不错的那位埃特先生,今天给自己提供了一份工作,为他打理房间和庭院,一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
爷爷再也用不着天天只吃黑面包了,我们每天都能有熏肉吃了,节省一点的话,爷爷还可以每天喝一小杯葡萄酒呢。
这种生活,邻居们可是要羡慕死了。
这样干上两年的话,也许可就以盖一间木屋了,爷爷年纪大了,风湿很历害的,有了新屋子,冬天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
那位埃特先生真是一个好人。
他可不是一般的高大健壮呢,比自己要高出整整一个头去,好多的男人还不如自己高呢。
嗯,虽然衣着挺随意的,却是非常干净,那张脸很粗犷,却是越看越英俊。
想到这里,少女的心跳有些加快,脸也有一点点烧。
女孩儿胡里胡涂的走着,脑子里全是埃特的影子。
“埃特先生好象年纪不大的样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冒险经历呢。
这一个月来,他讲的经历还没重复过呢。
邻街的那个笨笨的铁熊,成天缠着自己就只会讲他照顾的那几匹马,要不然就是那位吉布梅尔先生家里的琐事。
可是,埃特先生腿上的伤好吓人啊,自己在教会呆了四个月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伤啊。
刚见到的那会,都能透过伤口看到骨头了,可是埃特先生从来都没有叫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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