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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醒来的时候,发现,我们两个人都躺在医院里,好的是,菲菲没有受到伤害。
他们放过了菲菲。
我们已经回到了滨江。
大壮与我身体多处受伤,大壮先醒的,我醒来后,望着他们一笑,他们也一笑。
“菲菲要报警。
我没让她报。”
,大壮一笑说。
我也一笑,“过去的就过去吧,我不再会如以前了。”
大壮伸出手来拉往我的手,“忘了吧!”
忘了吧,是的,所有的爱恨都忘了吧,我们已经没有那种命再回到过去了。
时问在那个夏天苍白地划过,我似乎从鸟笼里,阴暗的闷室里出来了,我有一个月没有她的消息了,也不再愿意打听了,从医院出来后,大壮仍旧忙着他的生意,其实我不知道,大壮开始预谋要搞跨邵力奇在滨江的邵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了。
我变了一个人,真的变了,变的什么都无所谓了我也想重新做人了,做一个遗忘三年前的人。
鬼使神差,大壮知道我要出来奋斗了,于是提议跟我一起开了一家夜总会——皇玛人间夜总会。
他说我们要开心地玩乐,忘记那些忧愁。
并且这个想法是我们年轻时的愿望,我们很喜欢热闹,我希望我们可以找到从前。
投资是我们,但主要我来负贵,大壮有自己的生意。
菲菲从那个鬼学校出来了,一些老师,当年的丫头在知道事情后,也纷纷离开了,眉羽艺术中心完全变成了一个演员的团体,成了影视公司。
我又找回了夕日的欢笑。
夜总会是个世态百出的场所,大壮说我可以在这里观察形形色色的人,以给自己的爱好写作找素材。
我感觉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大概是快到秋天的时候,天气已经凉爽了很多,夜总会的生意还不错。
因为大壮的生意上的关系,每天一到晚上,热闹非凡,城市的男男女女出入其间。
而我跟这些喧嚣没多少关系,在那个大楼的最顶层,我有自己的办公室,远离下面的喧器,上面有我的书房,装饰的很有人文味道,我在上面偶尔画点画,或者写点东西,看看书,活的还算自在,有时会到下面夜总会的酒吧里喝点酒。
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基本做到。
每天晚上我都到夜总会里巡视一翻。
不过,很少人知道我是夜总会的老板,我让工作人员都装作不认识我,不发生什么事,也不用跟我打招呼。
那大概快到了秋天的时侯那个晚上,我在夜总会的酒吧区喝酒,我坐在一个静静的角落,一个人,抽着烟,看着客人在里面饮酒做乐,谈天说地。
我想着这个浮华的社会,都市的男男女女,他们到底在干着什么,这些男女在一起,有多少是恋人,有多少是夫妻,又有多少是其他关系呢?可是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今日的光阴,也许明日天隔一方,也许他们正在彼此诉说着爱意,但是明年某人再来时,爱情已烟消云散。
我似乎真的永远忘不了她,那个女人,她的眼神仍旧时时在我的脑海中出现,虽然我对谁都不说。
有很多女孩子想跟我在一起,可是却被我拒绝了,以至她们认为我有不同的性取向,呵,十足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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