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夕阳洒下粘稠的红光,覆盖住了殷族城邦巨大的城池。
殷族城邦上空的血雾结界在夕阳血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了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的狰狞血光。
暗青红色的天空中,以跨界仙术传递而来的秘法铸造的妖族巡天秘宝‘血鹦鹉’慢悠悠的划过。
直径三百米圆球状的血鹦鹉青黑色的体表光可鉴人,表面重重叠叠的妖族法箓不时闪过一抹嫣红的血光。
血鹦鹉就好像传说中恶魔的眼珠,冷酷倨傲的俯瞰着大地。
同样俯瞰着刚刚回归殷族城邦的狩猎队。
以六架纯金属铸造的飞行法车为首,这些体积硕大,通体血光萦绕的法车在数十头暗夜冥血豹的拖拽下,慢悠悠的带起一道道烟尘掠过大地。
在这六架法车的后面,长长的绳索上绑住了数以万计衣衫褴褛的男女老少,他们正惊慌而狼狈的紧跟着法车快步行进着。
在这些狼狈的平民四周,数以百计的殷族骑士驱动着妖族秘法蓄养的独角血兽,排列着整齐的队伍,警惕的审视着四周。
而在这巨大的队伍最后方殿后的,是同样的十二架飞行法车。
用高达百米的金属围墙环绕的殷族城邦入口处,宽达数百米的城门口一左一右矗立着两座高达里许的阶梯状金字塔。
自上而下,金字塔共分九层,如今每一层金字塔上,都站着三五成群的殷族战士。
那些地位较低的血奴战士,手持各色晶石激发的法器,身穿暗红色的全覆盖式作战甲胄,无比警惕的向四周张望着。
而那些地位崇高的殷族族人,他们身穿血红色造型古朴而带着一丝诡秘妖异气息的长袍,双手抱在胸前,无比倨傲的扫视着那些在法车后狼狈奔命的男女老少。
“难得的大丰收!”
一个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的血袍少年站在一座金字塔的塔尖,‘嗤嗤’冷笑着眯着眼,锋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过人群中那些年龄和他相仿的少女稚嫩的面孔。
他的瞳孔微微泛红,一缕邪力在他的眸子里流转,这让他隔着两三里的距离,依旧能清晰的辨识出人群中那些面容姣好的少女。
“这个穿黑色风衣的,还有那个红色短裙的,收拾干净了,送我房间去!”
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这个少年已经找到了让自己满意的猎物,他无比欣喜的笑了起来。
站在这少年身后的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阴邪而残忍的冷笑了几声,然后深深的鞠躬了下去。
伴随着低沉的呼啸声,飞行法车缓缓的在城邦入口处降落。
光滑洁净不见丝毫缝隙的车体上无声无息的划开了几扇门户,大群身穿暗红色甲胄的殷族战士从法车内走了出来,呵斥声谩骂声顿时不断响起。
而那些被捆缚在法车后的人群也一阵混乱,呼儿唤女声、哭爹喊娘声不断响起。
“所有人听好,都在这里列队!”
“不许乱,不许乱!
按照你们的家庭关系,在这里列队!”
“你们这些卑贱的贱民,这是你们的福分到了!”
“这是我们殷氏一族赐予你们的福分!
不许乱,所有人列队!”
“牢牢抓住你们的机会,谁敢乱动乱嚷,你们知道下场!”
一个身穿破破烂烂的黑色长袍,浑身肮脏到了极点,面孔带着油光的枯瘦老人声嘶力竭的尖叫起来。
他身上捆缚的绳索刚刚解开,他就挥动着一个巴掌大小的银色十字架,大声呼喊着从人群中冲了出来。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可乐加冰的经典小说一纸婚约,总裁的天价丑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为报当年的恩情,苏菱签下一纸婚约,成为顾氏集团的挂名总裁夫人。待到协议到期,她的妹妹,他心中唯一的白月光,便可踩着她上位。然而她的努力配合,却被男人误认为是别有居心。女人,你最好别给我耍什么花招。苏菱闻言冷冷一笑,甩下离婚协议和病危通知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代学霸,魂穿异界大陆,可以,什么?系统要五年觉醒,自己身世坎坷,还好有个软萌的妹子陪着,好吧,五年看我如何扭转乾坤。...
作为跨国集团的总裁,黄金单身汉,经常有人给他送女人。这个胆大包天的丫头竟然送男人,这是在怀疑他的性取向吗?他气愤不已地把男人丢了出去,把她拽了进来,他要向她证明,他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宇宙各域,万族来袭。陈言路沉思起来,关于前代王朝,守卫者一脉有过记录,怎么说曾经都问鼎中原,守卫者一脉必然会有合作。...
施瓦布公爵这位杰出骑士面对着数倍于己的大军毫不动摇,他坚定地握住自己手中的长剑,驾驭着胯下的爱马露丝冲向敌人。敌人在他犹如狮子般的战吼声中战栗着,公爵麾下的精锐们随同公爵一起吼出了其特有的战争口号草泥马的。虽然历史学家们一直对于施瓦布公爵家族这种独有的战争口号疑惑不解,人们查阅了许多资料可是不论是凯特王国阿米兰联合城邦王国以及更古老的语言都没有这种口号的来源,但是这丝毫不能减少施瓦布公爵这位普鲁斯王国创始者的魅力。迪亚斯大陆历史人物传记坚持就是胜利,中世纪控们,给我点动力吧!骑士冲锋策马中世纪书友群已建立164162907,欢迎书友加入二群已经由李歌郎书友提供70891245...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