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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青衫看了看转回了身来看着他的祝风,有些心虚的说:“副司令小姐,你想多了。
我只是陈述一个医生必须要陈述的风险和事实。”
赵灵韵淡然的笑了笑,说:“没错。
这里的人都是很不容易才活到现在的,灾难爆发到现在,没有变成丧尸,没有被吃掉,没有被别人打死,没有饿死……每一个人的命都是无比珍贵的,没有谁会轻易浪费自己活着的机会,但是你小看了人心。
人心除了自保的本性,也会付出牺牲。
如果我的血样符合配对,我愿意为我的伙伴献出我的血液。
不,不只是伙伴,对于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来说,能够一起站在这里的,都是我们的亲人。”
司马青衫撇了撇嘴,老实说,他不以为然。
唱高调嘛,这个谁不会?而且嘴上说得好听,到时候面对危险的时候,还不知道是怎么哭着喊着求救呢。
就算不怕死,也不见得就像她说的,是人心多么的善良,在末世里,不怕死的人多了去了。
很多人并不是不怕死,只不过是自己活不下去了而已。
牺牲?风险?人心?小姑娘,你以为这是在大学的社团里做报告吗?还是你们国内那种大学的社团,那种虚伪得不得了的社团做那种从小就习惯了讲理想其实也就是讲假话的报告?
赵灵韵没有再多说,而是对司马青衫的助手卷起了自己的衣袖,说:“麻烦你,开始采取血样,我们还有很多别的事情要做。”
那个助手有些发愣,从李杰进来实验室,到祝风出现,到基地的一堆头头脑脑一起出现,他都有些懵了。
他以前是个医生,不过在这里当司马青衫的助手,只是因为在实验室里比在外面劳动要轻松得多,那么,换做是他,他会不会这么坚定的站出来呢?
“赵灵韵你真烦啊。”
季忆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说:“这不是在抢我的台词吗?好,我承认你说得很动人,至少我被感动了。
这么说来,其实我觉得我的血样被采用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之前也有过实例,虽然这看上去是给病人换血的节奏,不过好,即使有风险,我们仍然该做一些我们该做的事情,就这么简单。”
李杰无语的说:“靠,两个女人逞什么能啊。
还是让我来。
我的血救过好几个人了,事实会证明我的血会更有效的,不过这样一来我会不会被膜拜呢?也许以后你们可以给我建一个神庙。
我听说活人也可以建,对?”
“对。”
李斯特说:“叫做生祠,魏忠贤就搞过。”
李杰哈哈一笑,很满意的说:“除了做死太监这一点,要是让我穿越回去当一个奸臣弄臣佞臣,我觉得都不错哎。”
结果是,从赵灵韵开始,李杰、季忆、李斯特、鲁斯、毕典菲尔特、李瑞克、穆萨、黎渺这些领导班子成员都站了出来,连小老千胡欢也没有退缩,站出来凑足了十个。
那一刻,司马青衫的表情非常的丰富。
而祝风在转身走了以后,再也没有回头,他走进了疗养院原来用来堆放杂物的一间屋子,根据他的要求,几个士兵用钢绳把他牢牢的绑在一张简易的手术台上,至于司马青衫会怎么摆弄他,最后的结果又是什么,他已经完全不在乎了。
闭上那只独眼,莫筱菲又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不同的是,在此之前,莫筱菲每一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都是浑身血淋淋的,而这一次,她一身雪白,穿着那条他为她在城市的废墟中找来的婚纱。
莫筱菲不是季忆那样的美人,只是个很平凡的女孩,但她依然美得让人心痛。
祝风也不再反复的追问她为了那条婚纱搭上一条命值不值没有值不值,只要你认为重要,付出生命就没有什么值不值。
对于他们大家来说,他祝风很重要,这也就他妈的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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