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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整个海兰十一号都充斥着热闹欢快的氛围。
别看只是一杯八银币的朗姆酒,但这白嫖的朗姆酒,却能给予这些佣兵最简单最充实的快乐。
平时大部分佣兵只舍得喝黑麦酒,这会儿有人竟然请朗姆酒,他们可太开心了!
开心到上头!
一杯不过瘾,第二杯得自掏腰包,但他们不在乎,要的就是这个热闹劲儿!
因此这都还没中午呢,就有不少佣兵醉醺醺的。
甚至还有喝醉的佣兵跳上桌子,手拉着手跳起了踢踏舞。
那大胡子举着酒杯,扯着嗓子唱着歌,你还别说,粗犷的声音别有味道。
酒馆内原本经常摆烂的乐师,此刻也是开心地弹着竖琴敲着鼓,为其配乐,许多佣兵和大胡子一起唱。
“开心的戈尔郎啊,举着剑,划着船,在大海的风浪中,喝着酒,唱着歌~”
“他说,嘿!
兄弟!”
“老子不是水手,也不是海盗,老子是个爱喝酒的老佣兵!”
“前边船上的伙计你别怕,有没有酒捎我点儿~”
人人会唱的《海上的老佣兵戈尔郎》回荡在酒馆之中,称不上艺术,也没有多好听,就是简简单单的口水歌,但那魔性的调调还是让张烨很快就跟着哼了起来。
“小子,这杯酒我敬你!”
有些微醺的大胡子举着酒杯来到张烨身边,大大咧咧地揽着张烨的肩膀说道。
“干杯!”
张烨自然不会拒绝,接过伊芙兰递来的酒杯,与他碰杯。
“干杯!”
“哈~痛快!”
“好久没有见过这么适合当佣兵的新人了!”
“伙计们,我们是不是该敬他一杯?”
“没错!
!
!”
所有佣兵都大笑着举起酒杯。
瞧瞧这待遇,肯花钱,你也有!
佣兵从不吝啬向请全场的人敬酒!
一连几杯酒下肚,张烨的脸庞也开始微微泛红。
这里的杯子可大了,跟小桶一样,杯底就有拳头大小,一杯酒有一升还多呢。
不过虽然有点上脸,但张烨连微醺的感觉都还没出现,巨人体质带来的效果之一,就是他的酒量相当可怕!
当然,他不会这么做,毕竟微醺的佣兵们,才是最可爱的佣兵。
因为这时候的他们都是真性情的,特别是面对一个请他们喝酒的好心人。
他们会愿意分享自己的情报。
这就是张烨请全场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原因嘛……因为爽啊。
这也算是张烨回归佣兵生活的第一次庆祝吧,没有昔日的队友一起庆祝,那就叫上整个酒馆的佣兵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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