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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树叶窣窣地响。
施乐雅走的稍微领先,手指就垂在腿边,素色长裙的褶皱里。
身后,高大的男人忽而双手背在背后,忽而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走两步又觉得不对劲似的,学着跟前的人还是把手垂在了腿边。
闲逛,散步。
他没有过这种时间。
龙行虎步是因为时间紧,事情硬,他做的事慢性子做不下来,软性子拿不下。
高大的男人正跟自己一双手较劲,跟前的人被突然蹿过的猫吓的跳脚撞到他身上。
施乐雅被一只过路的野猫吓到,时承景再也不用跟自己较劲。
人已经差不多躲进了他怀里。
“是什么东西啊?”
“看大小,是只猫吧。”
“咱们还往前走吗?”
当然。
人就在他怀里,手就在他掌心里,时承景的视线全在怀里的人身上。
等她愿意待在他怀里,他等了多少年,三年半,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他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只要她愿意与他同路,他可以走到天荒地老。
“你手上的创可贴怎么没换?”
他握着她的手,她发现他冲澡浸湿没换的创可贴。
“你贴的,不舍得。”
“……”
施乐雅已经躲开了时承景烫人的视线,从他怀里退了开。
低头从衣兜里掏了张新的创可贴出来,小心翼翼握着男人的手指,像对待孩子一样,轻轻撕掉湿的。
创可贴黏着皮肤,只是有点拉扯她也似乎怕弄疼他。
细手指不时划过他的手背,挠过手心。
心脏有蚂蚁爬过,被针刺过。
这是时承景自认为三十一年人生里没有经历过的幸福。
爱情是什么?
尽管时承景都为了一个女人快把命折腾没了,他也没意识到什么爱情。
徐子彦打死也想不到时承景这种用铜铁铸造的人,有一天竟然会恋爱脑成这样;沈远早看到时承景直挺挺地,以一种格格不入的方式一头坠入爱河,还死不承认。
于这个人他自己,他只知道听施乐雅说喜欢他的时候,整个人魂都变轻了,轻得要浮出体外。
听施乐雅说以后不喜欢他了就出国,让他一辈子再找不到她,轻飘飘的魂又重重地落进身体。
她要他了,他就赶上了末班车;她不要他了,他就是世界末日那天,被推下诺亚方舟的那个可怜人。
任何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他只要他自己的女人,也只有这个才是命里配给他的,就是施乐雅。
是那个在他肩膀上留痕,在他手腕上留痕的自己的女人。
所以他从来也就不会因为她的伤害而生气,自己的人对他做的一切,自然都是理所当然。
对这个人,只要她愿意了,无论是软的、硬的、带刺的,他只想全部抱进怀里,捧在掌心,含进嘴里。
低着脸的人不会知道时承景此刻心中的翻江倒海,也不会明白时承景附着在她身上的爱是如何深重的一种爱。
她还在心疼他手指上哪是林周译说的头发丝小的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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