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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
傅苔岑笑笑,我只是面对你,比较有灵感。
说话间已经走到次卧,这里被傅苔岑改造成了一间书法室,每天下午四点左右,他都会在这里练习书法,顺便静静心。
傅苔岑今日居家穿的是一件很素的中式衬衫,宽衣阔袖的,提笔前先把衣袖一道道挽上去,他习惯前一天练完字后就铺上新的宣纸,这样第二天研好磨就可以直接开练。
其实有些工序完全可以喊夏赊雨打下手,但偏偏从推镇纸到洗笔,这个人从来都不假手于人,挽袖时也很有风姿。
夏赊雨就这么看了一会,突然开口:我一直想问,你胳膊上的痕迹,是不是之前纹过身。
傅苔岑提着笔,闻言将手臂侧转,垂眸审了审:我以为很淡了,还是能看出来?他接着解释,年轻时候一时冲动纹的,后来经常要出镜,去大学作报告,不合适,就去洗掉了。
听起来很像是年轻时候因为什么感情经历留下的痕迹,夏赊雨知道自己追问并不合适,但奈何他真的很想知道。
当时纹的是什么?
傅苔岑提眉:你很在意?
夏赊雨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抿了抿嘴唇:不想说也可以。
那我不说了。
夏赊雨已经在脑子里设计一百种把傅苔岑关起来刑讯逼供的方法了,这时候傅苔岑却勾起唇角。
但可以写给你看。
说罢他提笔蘸墨,在左臂原本残留痕迹的地方,以行书挥毫写就,手腕顿挫极快,笔端几乎没有离开皮肤,走势流畅如剑舞,墨汁在手臂肌理上晕染开,纵横的筋脉与几乎刺破皮肤的笔锋相得益彰。
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
夏赊雨屏息跟念,不由得赞叹,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他只知道傅苔岑写瘦金,不知道他还摹过行书,而且力道走势,不差真迹,尤其是在立体的手臂上写,形状曲度都会影响运笔的角度,难度是非常大的。
一行写罢,傅苔岑掷笔,拿了小印,递给夏赊雨:你来盖。
夏赊雨犹疑接过,以为傅苔岑右手盖左手,怕落款印盖不正,于是选了个合适的位置,方方正正地落了印。
印面抬起时,墨色、朱印、劲韧的臂肌。
简直像一幅艺术品。
夏赊雨突然觉得把这样一个纹身洗掉,实在是非常遗憾。
这是落款章。
傅苔岑捡起桌上的湿布擦拭手指沾染的墨水,脸上漾起略施小计却已然得逞的笑意,这个印一落,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我现在是你的作品。
你不是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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