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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江湖,痕迹都不留。
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
这样也好。
是谁曾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安若和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她参与的一个项目方案终于转入实施阶段,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去酒吧庆祝。
那一晚大家都喝了很多酒,敬酒敬得胡搅蛮缠。
整个组只安若一个女性,她见势不妙,迅速逃到洗手间。
职场里,女性的性别多数时候是弱势,但也常常会转成优势,比如这种时候,就没人会计较她一个小女子的临阵脱逃。
安若打电话给正在乡镇挂职的江浩洋。
新一轮的冷战,话不投机半句多,连吵架都算不上。
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懒。
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
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了句“随你的便”
便挂掉了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群男人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
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而它却始终沉寂。
还是不甘心,咬牙拨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该有一句像样的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却再也不肯接听。
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
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
手机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着她“对方无应答”
。
安若彻底心灰意懒,索性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到全身,连心脏都有点冷。
她紧紧咬着嘴唇,一团混沌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一个清明无比的信号,仿佛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中心的交通灯,提示她不能这么站在原地,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把他们一个个塞进出租车,又嘱咐他们到家后报平安,自己却重新折回了酒吧。
她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
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酒吧也是第一次来,每种酒的名字于她而言毫无意义,于是诚实地说:“随便来一杯,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的七彩霓虹系列,共七款。
您选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
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头有点晕,偏偏思维还清晰。
她想起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好女孩,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
她曾经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很漂亮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她还模仿男孩子的口气和字体给女同学写情书骗她去约会,因为她中伤老师……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
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
美缘呢她就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首度正式的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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