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思邪剑,长四尺四寸,剑身无暇,没有锤炼卷云纹,柄首处刻有一兽,如牛似虎,身覆蓑衣,乃是自古传说中的怪物-----贪幽。
云原洲中的一本古册,《天荒蚀文·卷九》中有所记载:贪幽者,其状如牛,长有虎面,四爪如墨麒麟,身披黑毛如蓑衣,后肢粗壮时能人立而起,为古之大凶,阴狠毒辣,能吞幽冥之气。
凡见者遭劫,若不杀贪幽则必被贪幽杀死,喜食生灵血气,杀心极重。
以贪幽为剑兽,刻于剑上,操剑者若不是大圣大德,便是大恶大魔!
此剑出时,百兽俱颤,幽瞳观世,令铸剑仙人震恐,四方兵器不达百折级尽数碎开,是为凶剑。
易水寒舞动此兵,刹那间有一只幽瞳观天,从虚天中冥冥显化,那剑光如目,凝于一点,聚于无心道人眉心之前。
目辽空远,寂灭剑幽。
无声无息,无形无相,只是瞬间便跨越数十丈杀至眼前,期间不到一息,如同鬼魅出行,魍魉遁虚,让人防不胜防!
诡谲的剑意斩落,四周静默无声,如同夜久语绝,忽然一声刺耳的剑吟响起,如闻幽泣。
无心道人双目中绽放光华:“好剑意!”
他伸出一只手掌,三绝天功运转,两根手指便夹住了思邪剑!
易水寒当场就被震的愣住了,思邪为无垢级人仙重宝,将要化地仙真器,可现在却被眼前这古怪道人两根手指便夹住了!
这简直如同神话一般,哪里有守缺境可以办到这种事情?!
易水寒面色陡然阴沉,剑刃上那股阴狠剑意激荡,朝前斩出,猛然斩入无心道人眉心之中。
“哈,你个夯货,夹住我手中之剑便觉得高枕无忧了?!
就你这模样,本事不大屁话挺多,现在真灵遭我剑意一击,不信你还能活下......”
易水寒见剑意斩入,先是一喜,而后就是惊住,他话说到一半便停下,因为眼前,无心道人的眉心显出一个血洞,其中那尊真灵额头同样有一个血洞。
但这不是他的剑意斩出来的!
无心道人目光炯炯,又是赞道:“好剑意!”
轰!
无心道人一指点出,易水寒肩头顿时被撕开一个血洞,绝仙指打出,贯穿霄汉,那巨大的力量扯着易水寒,把他拖出老远,与半空中打个跟斗,轰隆砸在地上,头颅朝下滚了三滚,沾的满身是沙尘。
“你他娘的.....狗东西.....”
易水寒颤抖着站起身来,他目光中有一抹狠辣,嘴角溢出血来,两只手臂都在颤抖,而左臂更是抖动的厉害。
那一击差点把他仙骨打断,人仙之躯都被化开,遭受灼烧之苦难。
他一掌拍在左肩,那血洞扭曲,下一刻便恢复,他燃烧气血,将伤势在瞬间痊愈,但这也会对他体力造成巨大损耗,而且绝仙指的那股三绝意并没有祛除。
对方站立在原地,似乎在体会自己的剑意,这让易水寒愤怒至极,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厉害的守缺境,拔仙海中也曾有守缺的长老显化人间前来拿他,但也没有这破袍道士这么厉害!
对方此时不动了,易水寒手中思邪震颤,对方让他遭到了莫大的羞辱,此时再也按耐不住,目光中闪过熊熊恶意,猛地又朝前递出一剑!
一剑生灭,取其项上头颅!
来去只有一息,易水寒的剑道绝对是顶尖层次,这也是剑修的可怕之处,凡有剑在手,则战力可跨一个境界,修持心境就是修持剑意,万变不离剑法!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可乐加冰的经典小说一纸婚约,总裁的天价丑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为报当年的恩情,苏菱签下一纸婚约,成为顾氏集团的挂名总裁夫人。待到协议到期,她的妹妹,他心中唯一的白月光,便可踩着她上位。然而她的努力配合,却被男人误认为是别有居心。女人,你最好别给我耍什么花招。苏菱闻言冷冷一笑,甩下离婚协议和病危通知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代学霸,魂穿异界大陆,可以,什么?系统要五年觉醒,自己身世坎坷,还好有个软萌的妹子陪着,好吧,五年看我如何扭转乾坤。...
作为跨国集团的总裁,黄金单身汉,经常有人给他送女人。这个胆大包天的丫头竟然送男人,这是在怀疑他的性取向吗?他气愤不已地把男人丢了出去,把她拽了进来,他要向她证明,他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宇宙各域,万族来袭。陈言路沉思起来,关于前代王朝,守卫者一脉有过记录,怎么说曾经都问鼎中原,守卫者一脉必然会有合作。...
施瓦布公爵这位杰出骑士面对着数倍于己的大军毫不动摇,他坚定地握住自己手中的长剑,驾驭着胯下的爱马露丝冲向敌人。敌人在他犹如狮子般的战吼声中战栗着,公爵麾下的精锐们随同公爵一起吼出了其特有的战争口号草泥马的。虽然历史学家们一直对于施瓦布公爵家族这种独有的战争口号疑惑不解,人们查阅了许多资料可是不论是凯特王国阿米兰联合城邦王国以及更古老的语言都没有这种口号的来源,但是这丝毫不能减少施瓦布公爵这位普鲁斯王国创始者的魅力。迪亚斯大陆历史人物传记坚持就是胜利,中世纪控们,给我点动力吧!骑士冲锋策马中世纪书友群已建立164162907,欢迎书友加入二群已经由李歌郎书友提供70891245...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