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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斯特一见他模样,忍不住嗤笑:“没想过,对吧?我告诉你吧,要是真碰上光灵法师,你应该立即把你腰上的锈铁棍给扔了,这么一来,你转身逃跑的时候,就能跑的更快一点。”
男人脸色发红,咬牙切齿地盯着肯斯特,似乎恨极了他。
肯斯特觉得这就是一个妄人,他懒得理会,眼睛转向教堂门口,继续看他的热闹。
男人吼道:“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总有一天,燃烧的雄鹰会征服这片天空!”
肯斯特撇了撇嘴:“雄鹰要是烧起来,那就成烤鹰了。”
“哼!”
男人转身大步走了。
肯斯特瞥了他一眼,心中冷笑:“连喂饱自己本事都没,还想去改变世界,怕是嫌自己活太长了。”
不过,虽然看不起那男人,但他说的话却被肯斯特记住了。
本来,他只是闲的无聊看热闹,但现在,他脑子里却忽然生出一个想法:“这些年,世道好像越来越乱了。
我是不是应该抓住机会,去干一番大事?!”
这念头一出,竟挥之不去。
但肯斯特还是理智的,也见过不少世面,想来想去,心中却满是沮丧:“我也就是力气大点,不会战技,不会法术,字都没认全,特娘的祖上也没阔过,一比索都没传给我。
这样的我,怎么比得过那些贵族、富豪。
要是我哪天被通缉了,来个法师,或者来一队正规军,我都应付不了哇。”
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本事。
越想,越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简直和街上的牛屎马粪差不多。
肯斯特烦躁地敲了敲脑袋:‘不想了,不想了,老子特娘的就不是干大事的料!
’
正在这时,忽然又有个陌生男人朝他跑了过来:“您好,请问您是肯斯特先生吗?”
肯斯特心情正恶劣呢,闻言骂道:“又想让我入会是吧?我告诉你,老子不喜欢入帮会,喜欢入你娘!”
这陌生男人愣了下,伸手从斜跨皮包里掏出一封漆封信递过来:“您应该是肯斯特先生没错了。
我是蓝山镇的邮差,这里有封您的信。”
肯斯特一愣:“我的信?”
他接过信一看,就见信奉背面写着一行字:‘致我的挚友肯斯特’,落款是罗兰。
这几个字,字体刚劲优美,一看就是罗兰的笔迹。
肯斯特一喜,他挠了挠头,满脸不好意思:“那个......邮差是吧?真是对不住哇,我刚才认错人了。”
“没事。”
邮差冲他挥了下手,转身跑了。
肯斯特急忙撕开信封,拿起信纸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他用力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老子果然没看错人!
这回老子要发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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