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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谢谢你对我的欣赏,可是我也只可以说声谢谢而已。
我并没有你所说的那么好。
真正的我有太多缺点,有时我也忍不住唾骂自己。
我碰见一个人,就是他使我缺点毕露,使我看清自己有多懦弱与胆小,亦是他推我走向前,逼我做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也能做到的事。
他令我看见世界很大,而自己很小。
是的,我很小,无论是心胸或是眼界都很小。
」
他仰首,除了看到上方的石屎墙外,也看到半边青天,今天的天空也很蓝,阳光退去,只晒着场下的少年,晒不着新翼这边了,使人感到微冷。
这天他出门太赶,忘了拿毛衣,也不是第一次了。
陈秋家里有三四件毛衣,有的是陈心留给他的。
所以他总是多带一件毛衣,每当林春忘了拿毛衣,他就一言不发从书包掏出一个白色的胶袋,把里面一件摺妥的毛衣扔给林春,叫他穿上。
林春抓住毛衣的下襬——这件陈秋借他穿的毛衣,上头还有他淡淡的气味。
每个人都有种独有的体味,不是什么体臭,是一种气息。
它像指纹,能识别每一个人,所以林春一嗅到这种清新的气味,就想起陈秋。
「正因为我的眼界很小,所以只能够容得下一个人,容不下另一个人了。
」
「那之后……你会去见那一个人吗?」
「如果是以前的我,我会说:只要那个人想见我,我就会去见他。
但现在,我的答案是:我会去见他,因为我想见他。
」林春说完,心里反觉轻松,他觉得自己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风一吹,就散落,无一丁点重量,乘风飘到一个未知的地方,而他期待这未知的旅程。
叶芝笑了,她是真心地笑,因为她虽然得不到这个人,却从林春的眼里看到幸福。
幸福。
有多少人穷一生精力,还找不到这虚渺的事物,而林春一边谈着那个人,一边淡然笑着,好似在说着心爱的物品,一脸饜足,脸上彷彿散发着一阵光华。
思念使他有别于其他浑噩平凡的男生,成了一种支撑他生存的力量,尤如米饭供给人力气,思念是一种精神食粮,使人的生命变得完整了、不再有缺口了——这是相思。
「我可以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那一个改变了你的人。
我想我知道他是谁。
」
「他嘛,他……」林春闭上眼,脑里闪过许多片段,都是他与陈秋相识至今的事。
那些事已经过了很久,现在一回想起来,清晰得如同昨日,难怪人们说光阴似箭。
纵使光阴真如无情的飞箭,眨眨眼就过了,但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所以他们变得心细如尘,抓着光阴的尾巴,不肯放手,将那些短暂美丽的回忆锁在脑袋里,花一生的时间去记住,到了记不清的时候,再美化之,至死时才与它们一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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