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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飞扬道了声:“多谢!”
就迈步朝里面走去。
从外面看,里面已经够大了,可是当你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觉,这里简直答得难以想象。
绿色的草坪,堪比宽大的足球场,各种各样的植被,以及花草,装饰着整个别墅的庄园。
在那绿色的草地上,豢养着许多美丽的小动物,甚至还有一头硕壮的麋鹿。
易飞扬服了,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啊,不说别的,很多人连自己都养活,更别说养这么多宠物了。
就在易飞扬左顾右盼的时候,别墅内,走出来一个高大白人,手里牵着一头巨大的德国狼犬。
那狼犬龇牙咧嘴,吐着红舌头,用凶恶的目光盯着易飞扬这个不速之客。
那白人开口道:“你好朋友,你就是易飞扬先生么?”
“是的,我是。”
易飞扬忙回头答道。
那白人男子刚要继续开口说话,牵着的狼犬却突然咆哮一声,挣脱了绳子的束缚,一个跃起,狠狠地朝着易飞扬扑去!
“哦,该死!”
白人大惊失色!
眼看那狼犬就要将易飞扬直接扑到,危难间,易飞扬毫不客气地抡起拳头,噗地一声,直接打在了狼犬的鼻头上。
“嗷”
地一声惨叫!
那狼犬哪里想到对手会如此彪悍,鼻头又是它最脆弱的地方,当即被一拳打昏过去。
白人傻眼了。
瞅了瞅躺在地上抽搐的爱犬,又瞅了瞅活动手腕的易飞扬,须臾,竖起大拇指:“厉害!”
……
眼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传奇作家,恐怖大王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是个奇怪的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写恐怖小说写的久了,自己的精神也趋于疯狂阶段。
有的时候,他很喜欢观察死去的东西,比如丢在垃圾桶的死狗,死猫,死耗子,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他会立马想象出一个画面,一个主妇打开冰箱,里面盛放的不是什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
如今,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猛的狼狗。
在他看来,这种动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样,还保留有动物大多数的兽性,而这种兽性正是他创作恐怖小说所需要的。
斯蒂芬-金喜欢看大狼狗将一只活鸡活活撕裂的模样,那种血淋淋的场景,会让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难以自拔。
他的家人十分反对他这种超常的行为,认为他这种是谋杀和虐待。
可是斯蒂芬-金却说,每一个成功的恐怖作家,都是疯子,你们和疯子讲道理,无疑等于与虎谋皮。
这只大狼犬的残忍,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原因,可是没想到今天却差点闹出事故。
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后果真的难以想象。
斯蒂芬-金看看地上嗷嗷叫的爱犬,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易飞扬,说了一句,“你的拳头很硬!”
易飞扬笑了笑,说:“是它的鼻子太软!”
“我是斯蒂芬-金”
“我是易飞扬。”
紧接着,美国有名的恐怖之王和未来震慑好莱坞的某人,第一次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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