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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上的闹钟,滴答滴答作响。
外面漆黑的夜,偶尔吹来一阵夜风,带着好莱坞特有的浮华味道。
“哈欠!”
易飞扬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手腕酸疼无比,最主要的是脑袋疼痛欲裂。
“好困啊,果然,创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易飞扬有些开始佩服那些创作大神们了,像自己这样,脑海中已经有了很细致的故事情节,写起小说来还这么辛苦劳累,那些只是构思了大纲的作家们,却需要不断地修改再修改。
说实话,他们真得是天才呀。
“咦,天怎么已经亮了?”
易飞扬看了看窗户,只见原本漆黑的窗户上,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外射了进来。
原来不知不觉,他已经写足了一夜。
看看自己的成就,一大沓的稿子,少说也有三四千字,幸亏是写短篇小说,要是写长篇,那还不把人给累死?!
还好,幸亏快要完工!
易飞扬神了伸懒腰,继续埋头苦干。
在旁边床上,胖子穿着大花裤衩,撅着屁股,还在呼呼大睡。
胖子睡觉的姿态很风骚,大脸贴在枕头上,口水横流,肥~臀高翘,还时不时挠挠自己的屁股蛋子。
此时的胖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正在为梦想,努力拼搏和奋斗。
半个小时以后,当易飞扬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正人都快虚脱了。
“终于大功告成了,易飞扬,你已经向着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易飞扬望着稿子,自我鼓励道,“再接再厉,只要把这份小说稿子寄出去,给那‘恐怖大王’斯蒂芬-金看一看,让他批上两句话,你就有救了。”
易飞扬的打算很精明,凭借自己这个寂寂无名之辈,倘若真的直接投稿给什么报社,八~九会被打回来,何况自己还是一名偷渡来的华人,胜算就更低了。
有了斯蒂芬-金的批示和点评,那就不一样了,就好像搭上了火箭,可以一飞冲天。
当然,作为美国大名鼎鼎的“恐怖大王”
,小说界的泰斗,斯蒂芬-金也绝对不会轻易就给人,尤其一个默默无闻的新人做什么点评……可是易飞扬就是要赌一把,毕竟这部小说可是从未来斯蒂芬-金的电影中改编来的,怎么说也该有“共鸣”
吧?!
打定主意,易飞扬起身,细致地将书稿整理好,这才觉得浑身乏力,疲惫不堪。
不行了,要不补充补充能量才行。
易飞扬走过去打开破旧的冰箱,从里面取出鲜鸡蛋,拿出玻璃杯,一连串打了十个,将玻璃杯装的满满的,然后随便用筷子一搅,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光。
一口气喝光十个生鸡蛋是易飞扬前世养下的习惯,就像很多人喜欢早上喝咖啡一样,他喜欢喝生蛋。
这种习惯很具有营养性,对于补充体力更是效果显著。
喝完玻璃杯的生鸡蛋以后,易飞扬深吸一口气,开始伏地做仰卧起坐。
一开始他是双掌齐做,然后是五指撑地,再然后是两指撑地,到最后,一只手背在身后,单手撑地……一下,两下,三下……他双臂肌肉贲起,四肢勾勒出一种矫健的美。
足足做够了五百多个,热身完毕的易飞扬这才纵身跃起,在狭窄的房间内打起拳来。
只见他气沉丹田,力贯双臂,慢慢地一步踏出,然后猛烈击出一拳。
刚开始,那拳头无声无息,似乎没有多大力道,可是随着他步伐的加快,那拳头开始带出风来,呼呼作响。
胖子高家宝正在床上挠屁股,易飞扬一崩拳打在了支撑他床铺的板凳上。
“喀嚓”
一声,板凳裂开,倒霉的胖子像滚地葫芦般从床上滚落下来,啪地一声,脑袋狠狠地磕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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