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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天气阴。
我在魔都广场的炸鸡德,吃着发凉的中薯,双份番茄酱。
油腻的淀粉与甜锈的酱汁游走在我的舌尖,我冰冷的眼神游走在繁华的广场。
我讨厌大城市,人太多了。
并不是因为人多任务就会棘手,只是单纯的因为人多,话就会多。
我讨厌交谈,也讨厌听别人交谈。
无用的交谈会让人分心,无法专注于自己的工作。
也许这就是我选择这行的原因吧。
枪手是不需要说话的。
沉默是金就是我的人生信条。
当我吃到倒数第七根粗薯的时候,它身上的热量已经完全溢散在空气中。
无法自行发热的东西,最终都会逐渐冷却,与这冰冷的世界融为一体,例如这包粗制滥造的中薯,例如这具跌入血泊的死躯。
一如既往,一枪毙命。
他穿着金色西装的身体粘上浓稠的血液,就像我最后塞进嘴中的粗薯。
这家炸鸡德的番茄酱,不赖。
不问身份,不问缘由,开枪,拿钱。
这就是枪手的全部。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
可惜在【里社会】永远不缺重金买凶的主顾。
枪手行业,永不失业。
也许是【网络】这东西太方便,待处理订单上的地点能让我以排列组合的方式,拼凑起上百种环游世界的方案。
一边工作一边环游世界,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了解这个男人的生活作息。
每周七的七点他总会光顾这家炸鸡德。
虽然因为职业素养,我并不清楚,也并不太想清楚他的身份。
但他的行为举止、仪表容貌,与这家廉价快餐店毫不般配。
这里面或许会有故事,但我不想了解。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怪癖,他有,我也有。
大多数杀手都会选择尾行目标到一个僻静的去处完成工作,在魔都最热闹的广场开枪杀人,绝不是什么明智之举,但这就是我的风格。
【顶级的枪手,是不需要风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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