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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她做的是个精细活。
“郑甜队长,这人似乎快死了。
救不救?”
另一边,那个长臂男终于舍得低头看向任重,如此说道。
任重一颗心立马提到嗓子眼。
好!
重头戏来了!
娃娃脸背负双手,好整以暇的走两步,在任重面前蹲下。
得机,任重立马含情脉脉的与之对视。
那双眼睛仿佛会说话。
他的眼睛在呼喊,救我!
快救我!
他死过太多次,真受够了。
他太想活一次了。
在与对方对视时,任重不由得回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圣典。
某鲁姓先贤说过:如果一对陌生男女在第一次见面时,能对视五秒以上,这个就是爱情。
然而,远没到五秒,只一点三秒后,名叫郑甜的娃娃脸的视线就开始下滑,打量任重一番,眉头微皱,“奇怪,这人身上的伤没多重,怎么给人一股死气沉沉的感觉。”
装甲壮汉闻言也咚咚咚地走过来,瓮声瓮气道:“他什么装备都没有,身上也没有丁点能级反应,就是个普通人里垫底的,居然能拼死个成熟期的一级墟兽,也很厉害了。
就这样死了怪可惜的。”
任重给这汉子默默点赞,说得好!
郑甜,“是哦,挺少见。
有点意思。”
“但他没腕表,带上他万一碰见猎杀者也是个麻烦,而且镇里荒人的名额早满员了,就算把他带回去,等几个月他还是得死。
我觉得没必要救,让他自生自灭吧。”
就在希望的光芒即将照进心田的刹那,那个尖脸细眼的棒球帽男子,却冷不丁给任重捅出了致命一刀。
凉了。
任重:沃日!
我问候你丫八辈儿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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