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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情情爱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会成全她。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
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
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
春承……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
至秀心乱如麻,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
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春承却做出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至秀咬唇,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暗骂了一句‘登徒子。
’
那些朦胧的悸动,如流水一次次地抚过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从心湖跳跃而起。
至秀敛眸,她真要穿这旗袍给春承看吗?她捏了捏发烫的指尖,一声长叹从唇边荡开。
到底是谁不好伺候啊……
第14章【14】
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
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
吃独食的感觉不好。
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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