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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没印象了,翻开来,扉页竟然有他自己写的字,“祝小友余初生日快乐——知静。”
他想起余初生日聚会那天,他险些就留下来了,但实际是走了。
可终究还是留了下来。
他预见到那扇门背后的危险,可还是捏住余初递给他的钥匙,将门推开。
他推开了门,余初就不允许他再关上。
那时他料到这一点了吗?也许有预感,所以一直踌躇不决,但也许那预感并不真切,所以他没有追出去,妄想余初能忘记这场短暂的恋爱,过上自在的生活。
一件长款的羊绒大衣……没有印象,但确实是他会选择的款式,没有装在塑料袋里,而是用一个专门用来存放衣物的防尘袋保存着,衣服依然平整。
某年某月某日,小区内垃圾桶。
谭知静对这个地点十分介意,把大衣从防尘袋里取出来,小心地嗅了一下,已经洗干净了,同时对过去某一时刻的自己感到些许无奈。
他竟然做出过把外套扔进垃圾桶的举动。
那时果然更年轻一些。
余初比自己多记住了多少?
谭知静忽然产生一种感性的设想:假如自己死了,也没什么损失,他在余初的记忆里比他本人更鲜活。
旁边有几只笔记本,谭知静打开一本,是余初的日记。
他把这些日记本挨个拿出来,找到第一本,看到那句话:“那天,他救下鱼丑丑。”
他在余初的日记里没有名字,他是唯一的“他”
,恨“他”
,爱“他”
,想“他”
。
他是余初在日记里提到最多的那个人,从未间断过。
在重又见到余初后,谭知静有过一些大胆假设。
这些日记里记录的真实事件比他的假设更让人吃惊。
谭知静读着余初的日记,同时在脑海里修改对过往的记忆。
曾经那些穷极无聊的日子,因为背后多了一双生动的眼睛,也都变得值得起来。
谭知静略微翻看了几页,就将日记本合上了。
一切恢复原样。
余初是去小区门口取快递,已经出去很久了,随时都会回来。
他不希望让自己知道这些,或者说暂时还没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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