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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明没说话,只是看着苏书,过了好一会儿,说道:“其实,我这个人相当霸道,而且还蛮不讲理。
你现在跟了我,无论以后会怎么样,只要我不放手,你就不可能主动离开我,懂么?只要是我的女人,以前我不管,但只要跟了我,就只能属于我,除非我主动不要,你明白?”
他的话很霸道,一点不容拒绝。
这确实是他的真实想法,他从小就是在山沟沟长大的,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但有一点他知道,只要他认定的东西,别人休想抢走。
大学期间,那是他没本事,找的女人也都不是些好女人。
但是现在,他于晓明注定不是一个普通人,未来有一天,他终究会成为人上人,所以他的女人,除非他不要,否则只能属于他自己。
苏书听后,郑重的点点头,道:“放心吧,小明哥,除非你不要我,不然我肯定不离开你的。
不然谁给我买好衣服,谁给钱花!”
于晓明听后,哈哈笑到。
给苏书花钱,于晓明没觉得什么,养活自己婆娘,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这个婆娘再败家,但也是自己婆娘,养不起那是你没本事。
有多大本事,就养多么败家的娘们儿,于晓明自认养活眼前这只美丽的小女人是没问题的。
何况现在他也就苏书要养活,至于说陈清雪大王,于晓明顿时摇摇头,那是不敢想了,人家根本不用自己养,在很大程度上,自己还得靠着她,变相的吃软饭。
“我突然想到了,你不是很羡慕你闺蜜生日的时候,他父亲送给他的红色小宝马?走,今天我大出血一回,送你一辆!”
虽说真是大出血,但于晓明从来没感觉到自己来钱有多么困难,花光了再找个地方搞钱去。
让自己这只有些小虚荣的金丝雀得到满足,看着她那兴奋的笑脸,于晓明他大男人的性格就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啊?真的!”
苏书想都不敢想,虽说于晓明早上给她买的衣服都很贵,甚至不比一辆国产小汽车便宜。
但那毕竟是衣服,在人们印象里,车子就是大件,无论买什么车子,都是天大的的事。
“哪还有假,我看看哪里有宝马的4s店,我们这就过去!”
于晓明笑着说道,直接在地图导航上搜索宝马的4s店。
“不买宝马可以不,我现在喜欢minicooper。”
苏书别提多高兴了,她早就把自己定位好了,不可能成为于晓明的妻子,毕竟她除了漂亮的外表,再就什么都没有。
而像于晓明这种有钱公子哥,家里一定会给他安排一位门当户对的妻子。
自己有幸,当他的情人就已经知足了。
毕竟相比于那些年纪花甲的老头,于晓明可是年轻帅气,而且昨天晚上,真的好厉害。
虽然她是第一次,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她可是清楚,她的小明哥可没有吃药,就凭小明哥自己的本事,就把自己折腾了一晚上,舒服的就感觉整个晚上都在天上飞着,怎么也下不来。
“行,你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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