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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花了大篇幅讲述我的过去,或许有人会觉得我就像祥林嫂一样,反复地重复过去的故事,惹人厌烦。
不过应当没人会厌烦我,毕竟我孤身一人,没人和我交流,以上的一切都只是我的独白和碎碎念罢了。
我需要这样做,不仅仅只是为了排解自我,更是为了维持我的社会性,否则独自一人流浪的我最后很可能会和《斗牛》的主角一样,几年后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我用英文问自己:“你不想成为那个样子对吧?”
我用中文对自己回答:“当然,我还要成为翻译呢。”
虽然看起来很神经质,但我必须强调一遍,我没有疯。
今日份的口语训练结束,我抹掉脸上的汗,开始思考去哪里获得今日份的口粮。
这个时候就需要在《三毛流浪记》里汲取生活的勇气了,我将自己和三毛作比较,自认为自己的境遇还是要比三毛好很多。
起码三毛光着脚满大街跑,而我的脚上穿着鞋子(还是名牌!
)
而且三毛的故事背景在,几乎不可能在垃圾桶里找到食物,而我现在生活在一个粮食浪费严重的资本主国家,翻开垃圾桶很容易就能找到坏掉的番茄、土豆,或是过期的面包,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有用无用的小玩意儿。
拾荒还是蛮快乐的,有种抽卡的感觉,如果没饿着肚子的话。
我很快积累了不少翻垃圾桶的经验,动作一定要快,因为即便是垃圾桶也是有势力范围的,尤其是快餐店前的垃圾桶,一般是由强壮的流浪汉占有,如果慢了一步被看见很有可能会被一顿打。
哥谭的夏天很难熬,不止热,还特别闷,犹如被架着的蒸笼,到处都是蒸腾的水汽,身上不是汗就是油,有时候我宁愿烈日当空,也不想看见满天的乌云。
我一直以为如果我惨死在街头,很有可能会死在哥谭冬天的雪夜(听起来还挺童话的),但事实上,夏天我都不一定能挨过去。
中暑湿热,蚊虫叮咬,食物腐败,霍乱肝炎……
每一样都能要我的命。
我闻了闻手里的番茄,酸腐的气息扑面而来,只能遗憾地扔掉。
看,这就是夏天的坏处,就算我运气好找到好几天的食物,也不得不在第二天把多余的部分统统扔掉。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恨不得遇上急冻人,好蹭点免费的冰块。
爱玩笑的,这种事情想想就好。
一般而言,急冻人的冰块里都冻着破碎的人体组织——当人肉被冻住时,外力很容易就能把人肉敲碎下来。
用这种冰块保存食物?抱歉,我没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定力,无法接受这种场面。
扯远了,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食物,如果我再饿下去,我就不得不冒险去和流浪猫抢吃的了。
但我最好不要这么做,在哥谭,没有一个生物是好惹的,哪怕是弱小、可怜、无助的生物,背后也往往依仗着大佬。
哥谭□□敢杀人放火,但绝不敢虐待流浪猫,这不仅仅是因为动物保护政治正确,更因为流浪猫背后的猫女。
虽然严格意义上,猫女和猫没什么关系,但老大一直以来都对流浪猫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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