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些东西很轻,不过和棉花不一样,它们很容易撕开,用力碾的话会变成粉末,然后她试着放在太阳下面晒,这些絮也没有化掉,证明其状态还算稳定。
不过后来因为别的事情,她就把这个忘了,今天一下子想起来,这个椰子果絮也许可以拿来做填充物呢?
又轻、又可以保温的东西,如果它可以代替棉花,那她就不用再收集羽毛了。
棉被、棉服、棉褥子,只要能找到更多这样的果子,她就再也不用怕冷了。
人有了期盼就会有巨大的动力,姜百灵也不知道自己在寒风瑟瑟中是怎么在屋外坐了好几个小时的,她一直聚精会神的做着手里的活,靴子逐渐成型后她心里就比什么都高兴了。
鞋面和里衬都是皮子,中间塞满了那些椰子果的絮状物,小腿后面是用线榕捆扎起来的,每次穿脱都要像系鞋带一样松开。
她取了几张树皮糅在一起,用石头砸实了以后用茅草扎紧,中间编织一层薄薄的草垫子,合在一起就是既结实又防滑的鞋底了。
正准备进去换上试试,转头忽然听到什么东西粗粗的喘息声,‘呼-呼-’和大灰是一样的叫声,可屋里的它明明还在睡觉。
姜百灵不动声色的站住了,手轻轻的摸到靠在墙边的鹿角枪,眼睛朝声音发出的地方瞥过去。
是一匹巨狼。
‘呼呼-呼呼-’它和大灰差不多大,像那些黑狼一样徘徊在山坡下面,但是她却肯定她从未见过它,因为这匹狼的毛色是雪白的,竟然是传说中的白狼。
它的被毛有些脏,但这阻碍不了它的美丽。
曾经有人说过,异种毛色的猛兽,如果不是族群的弃子,那么就是未来的王者。
面前这匹狼肯定不是黑狼王族群的狼少年,它极大的可能是流浪过来的。
姜百灵举着鹿角枪站在那里,她在等白狼自己离去,大灰就在屋里,如果她现在大喊一声,两狼相斗肯定会两败俱伤,在搞清楚这头狼的目的之前,她不想一惊一乍的。
之前误闯入大灰领地的黑狼,就算对他们的屋子再好奇,过不了多久也会离开,她以为白狼也会如此,但是它似乎并不打算就这样走,迈着步子在下方绕了好几圈后,它忽然抬脚走上了坡地。
“嘘!”
姜百灵一下将牛角枪抬起来对准了它,她如临大敌,“走开!”
听到她压低声音的警告,那白狼忽然停下了脚步。
它偏头看了眼身边草地上立着的‘稻草人’,然后似乎颇觉有趣的绕着它走了半圈。
察觉姜百灵的视线它回过头打量她,一双黄玉一样的眼睛好像会说话,她只觉得这白狼聪明的吓人,和呆萌的大灰一点都不一样。
关于汉儿不为奴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伪清顺治十二年,广东新会汉人周士相我汉家男儿绝不为奴!...
主角这么告诉你我不拒绝杀戮,死亡是每一个人最终的结局,我只是让某些人的时间提前而已。我要复兴我的家族,让整个魔法界为杜雷尔的姓氏颤抖。这是HP的世界,这里有着无数人天马行空的幻想,现在我将呈现出我幻想国度。没有BL这样非人情节,穿插着西方各种神话,第一人称的小说,勤奋加勤奋的作者。...
当现代女特工变成了古代没心没肺混日子的嫡世子肿么办?当然是要抖擞精神,试与天公比高。原来被欺负,现在拿着刀子在人家身上比划都是理所当然。原来被看不起,现在就要让他们领会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的精神。于是文韬武略,弓射骑马,冲锋陷阵,震慑边疆,连皇帝都赞一声好一个英雄少年。什么?嫁人?女孩子才嫁人!呃,不对,那个谁谁,先前你说喜欢我来着?...
七年前,他被黑中介送到战火纷飞的S国七年后,他,王者归来!社会大佬,踩!女神校花,追!回家尽孝,出国杨威!...
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竟然有个人。她打量了一会儿枕边的这个男人,怎么看怎么帅。这么帅的男孩子,怎么会看上她?难不成?昨晚是她占了人家的便宜?天啊!那这个人醒来岂不是得揍死她?她穿上衣服溜之大吉,跟着她一起带走的是他的一个孩子。她对他一见钟情,却不知道他的名字与身份。被人设计,她与他一夜疯狂。本以为此生无缘再见,他却留给她一个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不惜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被父亲赶出家门。而他本是冷漠到让人怀疑他是Gay,人生第一次没控制住自己。他不记得她的面容,五年后,再次相遇,二人渐渐相爱。但继母与情敌的阴谋,让他们误会,无法相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