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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妖面前她想怎样就怎样,是这个地盘上地位最崇高的人之一。
而在人面前,她所受到的尊重就没那么多了。
一个人会更喜欢那些让她感觉很舒服的人(妖),而不是喜欢那些地位高一些的人。
狼王后更是起疑:“一个凡人跑到西部妖族区域来干什么?”
可乐很不容易地笑了一下,喉咙还是很不舒服,道:
“我要说我是来观光旅游的,你相信么?”
狼王后不跟她扯这些闲话:“我只问你,如何将放入我儿肚中的炸弹取出来?”
狼王子沈浪也很关心这件事,毕竟是自己的性命,而且要是炸弹真的炸了,飞成无数血花和肉,那也很不帅。
可乐心想,那只能靠他自己拉出来啦。
但这话当然不能说。
她想了想,如果骗他们说炸弹要永生永世地呆在沈浪的身体里,——毕竟这些妖能活多少年很难说,有的死得很快,有的好像能永生。
——可能会引起狼王后和狼王的恐惧和憎恶心理,进而又一把将自己给拍死。
那就说一个不长不短的时间吧。
反正她要尽快积满100分,穿越回现代社会,安安稳稳地做一个平凡的凡人,再也不来这个随时会丢掉小命的异世界了。
于是可乐伸出三根手指头:
“三年。
这个炸弹要在他体内存在三年之久。”
“三年?”
狼王后柳眉倒竖,有些吃惊。
可乐又想,是不是自己说的时间太长了?
其实在妖族的人看来,一般要三百年一个劫难才是正常的,三十年都嫌短,三年可能就相当于凡人的三个小时。
于是狼王后回头看了狼王一眼。
虽然这世间不长,但狼族的颜面可丢尽了。
一个堂堂狼族王子,竟然被一个凡俗的人族给吃了法器,也就是炸药。
狼族的脸还要不要了?
狼王后向狼王叫道:“大王——”
声音很妖娆,是那种电视剧里标准的妖女叫大王的语调。
“大王,这凡人不愿今日就将阿浪腹中的炸弹取出来,你看如何是好?若是不知什么时候就炸掉了呢?我儿的性命……嘤嘤嘤。”
狼王后真是变脸跟翻书还快,先前跟可乐说话还那么凶恶,面对狼王时就跟个十三四岁的娇小女孩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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